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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织牢医疗机构药品保障供应网

发布时间:2021-01-14 10:02 来源:区政府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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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立健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健康和临床合理用药需求,宣州区采取多项举措,切实做好基层医疗机构常用药品保障工作。2020年以来,全区共组织药品保障法律法规宣传12次,发放宣传资料15000份,开展药品专项执法检查14次,查处涉药违规行为5起。

强化宣传引导。区卫健委在开展健康扶贫、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两卡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中,大力宣传普及合理用药知识,一方面加强用药宣传,提高村医技术水平;另一方面加强对患者用药指导,引导参保群众就近到规范的村卫生室就医,避免被部分不良药店、社会游医或虚假广告宣传诱导。

落实责任主体。区卫健委、医保局明确乡镇卫生院是乡村两级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主体,采取“一村一单”形式为村卫生室网上采购药品,确保药品配送、结算及时到位。药品配送方实时把药品的网采配送实际情况与区医保局共享,医保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切实有效的保障措施。卫健、医保部门密切关注省药采平台药品购销监管系统和两票查验的运行数据,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库存预警、动态储备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短缺药品采购储备到位、供应保障到位。

开展联合检查。区卫健委、医保局联合成立检查组深入乡村医疗机构开展检查,摸清家底,通过核实乡镇卫生院、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级卫生室药品采购、配送、使用情况,掌握第一手常用药品供应保障基础资料。区医保局深入贯彻落实“九不准”规定,对违反“九不准”规定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加大查处力度。区卫健、医保等部门联合执法,不断规范医生处方,严格要求医疗机构根据患者病情需要,合理开具用药处方,保证正常用量。对全区村卫生室开展不定期检查,集中整治村卫生室私自采购药品、村医私自售药等违法违纪行为,对违规行为,区卫健部门依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严肃查处,区医保部门终止服务协议,扣除相关医保医师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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