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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出实招加大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力度

发布时间:2021-04-14 08:36 来源:宣州区医保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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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宣州区医保部门秉承“群众利益至上”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太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加大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力度,确保用较少的医保资源买到性价比更优的药品,让人民群众以比较低廉的价格用上质量更高的药品。

“立”。一是建立协调机制,成立了医保、卫健、财政、市场监管等四家单位参与的工作协调小组,制定工作任务清单,明确各部门工作责任,统筹解决政策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二是建立药品耗材供应、回款、配送执行情况评估制度,客观评估中选药品耗材采购运行中科学合理性。三是建立中选药品目录清单制度,梳理汇总公布印发了《抗癌药国采药国谈药中选价格目录清单》等,并实行动态化、透明化管理。

“强”。一是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做好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推动集中带量采购成果真正落地见效、惠及于民。二是强化宣传培训,通过组织举办座谈会、培训会、调度会、政策解读会,对医保部门、医疗机构和医药企业有关人员进行解疑释惑,做到正确理解政策、准确执行政策。三是加大对医保定点零售药点价格监测,每月进行“晒药价”,着力规范定点零售药店价格行为。

“精”。一是精准协同,扎实做好医保基金预付、医保支付标准协同等配套政策衔接,医疗机构严格按协议要求完成约定采购量、及时结清货款、“零差率”销售等。二是精准通报,充分发挥数据平台情报站作用,每季度统计汇总医疗机构采购和使用详细情况,对完成进度较慢的医疗机构警示通报,必要时由医保部门对医疗机构负责人进行约谈。三是精准奖惩。推进集采激励政策落地见效,调动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同时,对落实集采政策不力的医疗机构,通过年度目标考核、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年终考核等进行约束,对未完成保量任务、未按规定使用中选药品的医疗机构,在医保总额指标、医保定点资格、家庭签约医生医保支付资金、集采激励等考核中予以惩戒。  

截至目前,宣州区已组织29家定点公立医疗机构及9家定点非公立医疗机构参加药品集中采购,第二批国家集中带量采购提前超额完成,采购进度位居全省前列。第三批、第一批次年、第四批及冠脉支架高值耗材等在有序推进,通过药品集中采购进一步提升群众就医购药质量,切实让老百姓用上质优价廉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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