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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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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04 11:23 来源:宣州区农业农村局 字体:[ ]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2号)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宣州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宣州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宣州区昭亭中路20号,电话:0563—3023434,电子邮箱:xzqnync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宣州区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务公开系列工作要求,在县政府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围绕年度政务公开重点任务不断完善农业农村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公开力度,提升公开质量,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宣州区农业农村局通过政府网站公开817条政府信息,其中基层政务公开84条,政策法规9条,重大决策预公开10条,规划计划7条,建议提案办理23条,机构领导278条,机构设置3条,人事信息8条,财政资金77条,应急管理8条,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2条,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2条,行政权力运行99条,双随机一公开5条,招标采购39条,新闻发布7条,政策解读11条,回应关切17条,监督保障7条,其他121条,重点栏目131条。同时,我局办理12345政府服务热线98件,办结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规范政府信息发布。严格落实信息发布经办人、信息发布的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的“三审”制度,及时将农业农村相关信息进行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后台管理工作,及时进行信息动态调整更新。三是加强保密审查。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强化风险意识,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根据宣州区农业农村局工作职能,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对栏目进行细分。新增“普法依法治理”等栏目,做好新增栏目信息发布,同时持续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涉农补贴领域等其他栏目信息公开。

(五)监督保障。

严格执行网站信息发布“三审制”,需公开信息在公开前要经过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加大对信息的审核把关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自查自纠。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3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公开内容质量、水平有待提高;二是政策解读不够深入,解读形式单一;三是信息发布的及时性有待加强。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和培训。加强对政务公开相关文件和要求的学习,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二是丰富政策解读方式,增加图片解读、媒体解读等多种形式解读。三是认真梳理公开任务,加强与全局各部门的沟通,确保各部门信息及时公开,扎实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

2023年,我局高度重视基层政务公开“两化”工作,一是切实加强公开意识和制度建设。二是提高基层政务信息公开的准确度和及时性,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规定和监督措施,切实保障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其他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