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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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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7 14:58 来源:宣州区住建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可在宣州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宣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宣城市宣州区叠嶂中路69号,电话:0563-3022506,邮箱:xzqzjj121212@163.com ,邮政编码:2420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按照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部署,对政务信息的公开做到及时、严格、有效、完整四项原则。认真执行《条例》各项规定,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和公众需求,着力深化公开内容、加强政策解读、主动回应关切、健全公开平台、强化督促落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我局通过宣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双随机一公开”等平台主动公开信息528条。其中政策法规7条,重大决策预公开38条,规划计划4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4条,建议提案办理12条,机构领导6条,机构设置3条,人事信息7条,年度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20条,应急管理9条, 行政权力运行149条,招标采购2条,新闻发布2条,政策解读7条,回应关切12条,监督保障13条,重点栏目累计32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政务公开最新要求,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等有关规定,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2024年我局全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物业服务合同及备案、土地征收范围红线图等政府信息。全年办理15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其中同意公开4件,政府信息不存在1件,不属于我机关职责10我局均已在规定时限内按《条例》要求答复完毕并邮寄给申请人,以上15件申请,均未收取任何费用。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4年我局对需主动公开信息及重点领域信息做到及时、严格、有效、完整四项原则。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按照“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明确信息保密审核的程序和责任,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本年度无泄密事件发生。同时严格落实《宣州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全年未发生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行为

)平台建设情况

2024年度,区住建局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持续完善更新政府网站各栏目信息,全年共参加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质量提升培训会2次。对照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梳理指南和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完成了涉及住建系统的重大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农村危房改造、保障性住房等重点领域目录信息录入工作,全力推进我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编制完善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全面公开各类主动公开事项。

)监督保障方面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各级最新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稳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定期对网站平台进行维护、更新,对测评反馈问题,确保按要求及时整改到位。对政务公开检查反馈问题及时核查整改2024年,宣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常态化检查结果均合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

 0

 0

 0

 0

0 

 1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

0 

0 

 0

0 

0 

1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5

0 

0 

0 

0 

0 

 1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有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来源存在缺口,内容较单一,部分内容更新不及时;二是思想认识尚待提高,部分人员对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提供信息不够主动、及时;三是宣传力度不够,群众知晓度低,缺乏参与感。

改进措施:下一步我局将做好这些工作,一是拓宽信息来源渠道,不断完善和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按照政府办的要求,主动及时更新信息。二是加大政务公开培训力度,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制度,不断提高对政务公开的重视度、熟悉度。三是强化公开力度,立足社会需求,不断加强宣传,提高群众对公开信息的知晓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

2024年全力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继续推进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中涉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工作的信息公开。

1、在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方面。2025年继续使用修订完善职权目录、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在信息网站上予以公开。

2、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方面。全面实行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2024年,我局均按照要求发布了财政预决算公开表、“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 

(三)其他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