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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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由宣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情况,其他相关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宣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和宣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宣州区住房建设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63-3022506。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信息公开是我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工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人民群众的一项重要工作。2019年我局调整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我党局书记、主任张立新同志担任组长,分管领导王超颖同志担任副组长,各分管领导及主要科室负责人担任成员,强化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力量。
(二)健全工作机制。明确了局办公室为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经验推广,及时研究、发现和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按“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把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形成统一领导、办公室归口管理、有关科室监督检查、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针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把关,确保做到不符合公开要求,不泄露个人隐私。
(三)建设信息查阅场所。为加强信息公开,强化住建局网站管理,2019年以来,我局对区住建局网站进一步进行了优化,做到网站布局合理,信息查阅便捷。在办公地点设立专门信息公开申请接待处,负责受理信息公开申请,做到方便、高效、为民。
(四)加强宣传培训。2019以来,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部门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依据目标管理考核为指引,区政府举办多次政务公开培训会议,会上要请信息公开的第三方机构,为全区进行信息公开培训。区住建局积极参加了区政府召集的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在会后及时向全局信息公开主要部门做了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并传达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和精神。今年以来,我为对业务骨干进行了6次培训,培训业务人员11人,制作了宣传板块。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0
26
3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受人员编制所限,从事信息公开具体工作的为兼职人员,导致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不够强,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202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