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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宣州区区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30 11:23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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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宣州区区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目录的通知

 

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深化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巩固和扩大改革成果,现将《宣州区区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主要内容

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包括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保留事项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取消事项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规范(下放)事项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的具体内容详见宣州区人民政府网站。

二、严格执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

除目录中保留的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外,各部门不得变相设置中介服务或服务环节,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设置限制性条款或指定中介服务。凡取消、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作为行政权力的行使条件。凡规范(下放)的中介服务事项,行政机关不得要求行政相对人必须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实施,行政相对人可按照要求自行提供相关材料,也可委托有关机构实施。

三、加强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管理

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的颁布、修订、废止以及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中介服务的要求,结合权责清单修订及时调整完善。区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的调整,由行政权力行使单位提出,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后报区政府审定。

四、优化行政权力中介服务

取消部门设定的区域性、行业性或部门间中介服务机构执业限制或限额管理规定,健全中介服务规范和标准,建立中介服务机构信用体系和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规范执业行为、提升服务质量,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建立有效督查监管机制,推动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网上运行。

 

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政府

201711月30日

 

 

宣州区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保留事项清单目录
总序号 分序号 事项名称 对应行政权力名称 委托主体
一、宣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
1 1 项目申请报告评估 区级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行政机关
2 2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评审 区级权限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行政机关
二、宣州区教育体育局
3 1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证明 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行政机关
4 2 房屋安全性鉴定报告 民办教育办学机构及同层次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立、变更和撤销的审批 行政相对人
5 3 财务审计报告 民办教育办学机构及同层次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立、变更和撤销的审批 行政相对人
6 4 财务清算报告 民办教育办学机构及同层次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立、变更和撤销的审批 行政相对人
三、宣州区民政局
7 1 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行政机关
8 2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行政机关
9 3 社会团体注销清算报告审计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行政机关
10 4 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清算报告审计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行政机关
11 5 财务审计报告 慈善组织认定 行政相对人
12 6 财务审计报告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核准 行政相对人
四、宣州区财政局
13 1 使用政府性资金的部门、单位的财务鉴证 财政监督检查 行政机关
五、宣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4 1 出具工伤认定诊断证明书 工伤认定 行政相对人
15 2 出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许可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劳务派遣核准 行政相对人
16 3 职业技能鉴定 职业资格证书核发 行政相对人
17 4 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审计 对用人单位违反工资支付有关规定的处罚 行政机关
六、宣州区环境保护局
18 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 区级环保部门负责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行政相对人
七、宣州区城乡规划局
19 1 规划选址专题论证报告编制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属于“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子项) 行政相对人
20 2 规定比例尺地形图测绘 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属于“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子项) 行政相对人
21 3 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编制 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划拨类)、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属于“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子项) 行政相对人
22 4 建设工程放线 建设工程验线核准 行政相对人
23 5 建设工程验线 建设工程验线核准 行政机关
24 6 建设工程竣工核实技术报告编制 建设工程规划核实 行政相对人
八、宣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5 1 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  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备案 行政相对人
26 2 燃气经营安全评价 燃气经营许可 行政相对人
27 3 委托建设工程监理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行政相对人
28 4 建筑起重机械检验验收 建筑起重机械备案 行政相对人
29 5 房产测绘 商品房预售许可 行政相对人
30 6 建筑工程(材料)质量检测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行政相对人
31 7 建设工程质量抽检 工程质量行政监督检查(共性权力) 行政机关
32 8 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鉴定 对涉及建筑主体或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没有设计方案擅自施工的处罚 行政机关
33 9 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防雷装置检测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行政机关
九、宣州区交通运输局
34 1 公路工程质量检测 公路工程竣工质量鉴定 行政机关
35 2 公路工程质量检测 公路工程竣工验收 行政机关
36 3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公路工程设计文件审查 行政相对人
37 4 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 涉路施工行政许可 行政相对人
38 5 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行政相对人
十、宣州区农业委员会
39 1 种子质量检验 对生产经营农作物假、劣种子的处罚 行政机关
40 2 肥料质量监督检验检测 对违反肥料登记和标签有关规定的处罚 行政机关
41 3 农药质量监督检验检测 对生产、经营假农药、劣质农药的处罚 行政机关
十一、宣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42 1 水源水、出厂水、末梢水水质检测 区级权限的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行政相对人
43 2 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检测  区级权限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行政相对人
44 3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区级权限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行政相对人
45 4 放射诊疗设备性能与辐射工作场所的检测报告 区级权限的放射诊疗许可 行政相对人
46 5 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 区级权限的放射诊疗许可 行政相对人
47 6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 区级权限的放射诊疗许可 行政相对人
48 7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放射防护评价报告 区级权限的放射诊疗许可 行政相对人
49 8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 对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行为的处罚 行政相对人
50 9 生活饮用水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对违反《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相对人
51 10 放射工作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区级权限的放射工作人员证核发(属于“区级权限的放射诊疗许可”子项) 行政相对人
十二、宣州区国土资源局
52 1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矿山综合治理方案审查备案 行政相对人
53 2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程验收 行政相对人
54 3 土地勘测定界 省政府审批的农用地转用、征收集体土地、具体建设项目需要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国有未利用地、农村集体土地的审查 行政相对人
55 4 土地勘测定界 征收后建设项目供地核准 行政相对人
56 5 采矿权申请范围核查 采矿权登记 行政相对人
57 6 矿区范围图测绘 采矿权登记 行政相对人
58 7 矿业权评估 采矿权登记 行政机关
十三、宣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59 1 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评价 危险化学品(使用、经营)许可证核发 行政相对人
60 2 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编制 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属于“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子项) 行政相对人
61 3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编制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属于“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子项) 行政相对人
62 4 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 储存烟花爆竹的建设项目安全监督检查(共性权力) 行政相对人
63 5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属于“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子项) 行政相对人
64 6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审批(属于“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子项) 行政相对人
65 7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处罚(属于“对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相关规定的处罚”子项) 行政相对人
66 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 对未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或者安全评价的处罚(属于“对危险化学品单位未按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管理的处罚”子项) 行政相对人
十四、宣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67 1 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审计、验资、咨询 企业公示信息监督检查(共性权力) 行政机关
68 2 产品质量鉴定检验 涉及产品质量的行政监督检查(共性权力) 行政机关
69 3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 涉及特种设备的行政监督检查(共性权力) 行政机关
70 4 计量纠纷仲裁检定 计量纠纷调解和仲裁检定 行政机关
71-1 5-1 对不正当竞争行为处罚中的专门事项鉴定、检验 对招投标中建设单位、勘察、设计、施工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违反不当竞争相关规定的处罚 行政机关
71-2 5-2 对不正当竞争行为处罚中的专门事项鉴定、检验 对商品广告中存在不清楚、不明白、不真实、不准确内容和违规使用专利做广告、在广告经营活动中实施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处罚(属于“对违反广告发布、广告经营活动和广告内容等相关管理规定的处罚”子项) 行政机关
71-3 5-3 对不正当竞争行为处罚中的专门事项鉴定、检验 对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处罚(属于“对违反网络交易相关管理规定的处罚”) 行政机关
71-4 5-4 对不正当竞争行为处罚中的专门事项鉴定、检验 对拍卖企业采用财物或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争揽业务,以不正当手段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处罚(属于“对拍卖企业及其工作人员、委托人、竞买人违反相关规定的处罚”) 行政机关
71-5 5-5 对不正当竞争行为处罚中的专门事项鉴定、检验 对委托人参与竞买或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拍卖人之间恶意串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处罚(属于“对拍卖企业及其工作人员、委托人、竞买人违反相关规定的处罚”) 行政机关
72 6 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 县级食品经营许可 行政相对人
73 7 主管部门(出资人)为集体所有制企业或者社团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的非公司企业法人开业、变更登记验资 非公司企业法人(含营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属于“企业(内资)登记”子项) 行政相对人
74 8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 涉及特种设备的行政监督检查(共性权力) 行政机关
75-1 9-1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 对使用特种设备未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的;未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或者安全技术档案不符合规定要求,或者未依法设置使用登记标志、定期检验标志的;未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或者未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的;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申报并接受检验的;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锅炉水(介)质处理的;未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的处罚(属于“对擅自从事特种设备生产经营活动和违规使用特种设备的处罚”子项) 行政相对人
75-2 9-2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 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未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继续使用的;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修理价值,或者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报废条件,未依法履行报废义务,并办理使用登记证书注销手续的处罚 行政相对人
76-1 10-1 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检定、校准 对制造、修理、销售、使用违反计量器具和称重计量、计量检定等相关管理规定的处罚 行政相对人
76-2 10-2 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检定、校准 对能源计量违法行为的处罚(属于“对制造、修理、销售、使用违反计量器具和称重计量、计量检定等相关管理规定的处罚”子项) 行政相对人
十五、宣州区水务局
77 1 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 行政机关



宣州区行政权力中介服务取消事项清单目录
总序号 分序号 事项名称 对应行政权力名称 委托主体
一、宣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
1 1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报告编制 区级权限内项目备案 行政相对人
二、宣州区民政局
2 1 社会团体注册登记验资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行政相对人
3 2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验资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行政相对人
4 3 养老机构设立验资 养老机构设立许可 行政相对人
三、宣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 1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注册资本验资报告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核准 行政相对人
6 2 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除外)资本验资报告 技工学校设立核准 行政相对人
7 3 出具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资产评估报告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核准 行政相对人
8 4 职业中介机构验资报告 市级人才(职业)中介服务机构设立及其业务范围和变更、注销核准 行政相对人
四、宣州区环境保护局
9 1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调查 区级环保部门负责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行政相对人
五、宣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10 1 房地产开发企业验资证明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下)审批 行政相对人
六、宣州区农业委员会
11 1 肥料质量复核性检测 对违反肥料登记和标签有关规定的处罚 行政相对人
12 2 肥料田间示范试验 对违反肥料登记和标签有关规定的处罚 行政机关
13 3 兽药鉴定 对无证生产、经营兽药或者生产、经营假、劣兽药,兽药经营企业经营人用药品的处罚 行政机关
14 4 拖拉机驾驶培训 农用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行驶证、驾驶证核发 行政相对人
七、宣州区文化旅游发展委员会
15 1 出具内资演出经纪机构设立资金证明 演出经纪机构设立、变更的审批 行政相对人
16 2 出具音像、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设立、变更业务范围,兼并或者合并、分立资信证明 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进口、发行单位和擅自从事上述业务及违规出版出版物等行为的处罚 行政相对人
八、宣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17 1 医疗机构设置验资 区级权限的医疗机构许可审批 行政相对人
18 2 医疗机构设置资产评估 区级权限的医疗机构许可审批 行政相对人
九、宣州区国土资源局
19 1 矿业权转让鉴证和公示 采矿许可证审批 行政相对人
十、宣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 1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职业卫生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审批 行政相对人
21 2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设计专篇 职业卫生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审批 行政相对人
十一、宣州区教育体育局
22 1 验资报告 民办教育办学机构及同层次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立、变更和撤销的审批 行政相对人
十二、宣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3 1 计量检定员考核 计量检定员资格核准 行政相对人
24 2 计量器具检定 计量行政监督检查 行政机关
25 3 餐饮服务自酿酒检测 县级食品经营许可 行政相对人
十三、宣州区残疾人联合会
26 1 残疾鉴定 残疾人证核发 行政机关


宣州区行政权力中介服务规范事项清单目录
总序号 事项名称 对应行政权力名称 处理意见及理由
一、宣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
1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编制 区级权限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节能评估文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主要理由: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三批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8号)调整。
2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请报告编制 区级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项目申请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主要理由: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一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皖政〔2015〕135号)调整。
3 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关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价格成本监审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项目申请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主要理由:未明确必须委托中介机构提供中介服务。
二、宣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4 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请报告编制 区级权限内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企业委托中介服务机构编制项目申请书。
主要理由: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项目申请书由企业自主组织编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企业委托中介服务机构编制项目申请书。
三、宣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5 出具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及施工图纸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申请人可自行出具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及施工图纸,也可委托有关机构出具,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主要理由:设定依据中无强制规定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四、宣州区水务局
6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审批部门完善标准,按要求开展现场核查。
主要理由: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一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皖政〔2015〕135号)附件目录第29项。
7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水土保持方案,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估、评审。
主要理由:参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一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皖政〔2015〕135号)附件目录第30项。
8 水工程是否符合流域治理、开发、保护要求或者防洪要求专题论证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查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专题论证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专题论证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主要理由:参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一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皖政〔2015〕135号)附件目录第31项。
9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 取水许可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技术评估、评审。
主要理由:参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一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皖政〔2015〕135号)附件目录第32项。
10 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 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审批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主要理由:参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一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皖政〔2015〕135号)附件目录第33项。
11 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 河道及水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 申请人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也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防洪评价报告技术评估、评审;或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主要理由:参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一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皖政〔2015〕135号)附件目录第34项。
12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 河道及水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 申请人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也可按要求自行编制防洪评价报告,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防洪评价报告技术评估、评审;或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主要理由:参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一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皖政〔2015〕135号)附件目录第35项。
13 河道及水工程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方案编制 河道及水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河道及水工程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方案,也可以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主要理由:参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一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皖政〔2015〕135号)附件目录第35项。
14 堤(坝)防洪安全论证 河道及水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 申请人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也可按要求自行编制防洪评价报告,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防洪评价报告技术评估、评审;或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主要理由:参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一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皖政〔2015〕135号)附件目录第35项。
五、宣州区林业局
15 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征占用(含临时占用)林地审批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主要理由:参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二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皖政〔2016〕65号)附件目录附件目录第19项。
六、宣州区文化旅游发展委员会
16 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修缮方案编制 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他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和原址保护方案审核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修缮方案,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主要理由:设定依据未明确必须委托中介机构编制。
七、宣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17 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检测  区级权限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公共场所经营者可自行检测,也可以委托有关机构检测,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主要理由: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公共场所经营者不具备检测能力的,可以委托检测。
八、宣州区国土局
18 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 采矿许可证审批 申请人可按照要求自行编制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理由:《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一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明确规定。
19-1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编制 采矿权登记 申请人可按照要求自行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技术评估、评审。
理由:《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一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明确规定。
19-2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编制 矿山综合治理方案审查备案 申请人可按照要求自行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技术评估、评审。
理由:《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一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明确规定。
20 矿山储量年报编制 对采矿权人未提交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保护环境及履行其他法定义务等情况年度报告的处理 申请人可按照要求自行编制矿山储量年报,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矿山储量年报技术评估、评审。
理由:《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一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规定。
21 矿产资源开采地质报告编制 采矿权登记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矿产资源开采地质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地质报告技术评估、评审和备案。
主要理由: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二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皖政〔2016〕65号)附件目录第10项。
九、宣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2 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 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使用许可 安全培训工作由生产经营单位负责,应当以自主培训为主,也可以委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进行安全培训。行政机关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主要理由:法律没有规定必须有中介机构开展培训。
23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 对未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或者安全评价的处罚(属于“对危险化学品单位未按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管理的处罚”子项) 危险化学品单位可以依法自行组织开展安全评估,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估,行政机关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其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主要理由:《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
24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属于“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子项)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审批部门完善审核标准,申请人按审核标准提供初步设计阶段安全设施设计文件,审批部门按标准和要求对安全设施设计文件进行严格审查。
主要理由:《国务院关于第三批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8号)附件第11项。
25 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属于“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子项)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审批部门完善审核标准,申请人按审核标准提供初步设计阶段安全设施设计文件,审批部门按标准和要求对安全设施设计文件进行严格审查
主要理由:《国务院关于第三批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8号)附件第11项。
十、宣州区教育体育局
26 经营高危性体育项目(游泳)审批说明性材料
经营高危性体育项目许可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说明性材料,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主要理由:设定依据未明确必须委托中介机构编制。
十一、宣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7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考核 用人单位可自行组织培训,也可委托发证部门组织进行培训。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主要理由:设定依据未明确必须委托中介机构编制。
28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 区级食品经营许可 企业可按要求自行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也可委托有关机构开展培训,行政机关不得要求企业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进行培训。
理由:法律未规定必须由中介机构开展培训。
29 对进入批发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样检验 流通环节农产品安全监督检查(共性权力) 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可按要求配备检验设备和检验人员,也可委托符合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行政机关不得要求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必须委托中介机构进行检验。
主要理由:设定依据未规定必须委托中介机构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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