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事后索赔进度缓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要求,对已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案件,应当及时立案启动索赔程序。但宣城市相关部门联动不够充分,市级层面虽已部署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但案件索赔工作进展不快。”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宣城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事后索赔进度缓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要求,对已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案件,应当及时立案启动索赔程序。但宣城市相关部门联动不够充分,市级层面虽已部署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但案件索赔工作进展不快。
二、整改实施主体
宣州区委、区政府。
三、重点措施
(一)依法依规完成宣州区3起建筑垃圾跨省倾倒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认定工作。
(二)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部门间协作,提高联动效率。
四、目标任务
完成建筑垃圾跨省倾倒案件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健全联动机制。
五、完成时限
2025年3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一)已依法依规完成宣州区3起建筑垃圾跨省倾倒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认定工作。
(二)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部门间协作,提高联动效率。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4月11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宣城市城市管理局)反映。
监督电话:0563-2833132
电子邮箱:xchw2833132@126.com
宣城市宣州区城市管理局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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