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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台利节能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岩棉系列材料异地搬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17-12-07 08:49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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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要求,为了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现对安徽台利节能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岩棉系列材料异地搬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欢迎社会各企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个人对本项目的环保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及建议。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年产4万吨岩棉系列材料异地搬迁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台利节能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搬迁技改

建设地点:宣城市宣州区狸桥经济开发区

投资总额:8000万元

安徽台利节能保温材料有限公司于2013年投资15300万元在宣州区黄渡乡杨林村建设年产4万吨岩棉系列材料生产项目,分两期建设,现已建成投产一期2万吨岩棉板生产线。现由于项目原厂区不属于黄渡乡工业集中区,将阻碍黄渡乡的近期规划发展,因此进行整厂搬迁并对生产线部分环节进行技术改造。

现有项目于201712~3日对厂区循环水池、废气、噪声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表明,废水各项目污染物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限值;外排废气烟尘、二氧化硫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规定标准限值;一氧化碳达到河北省地方标准《固定汚染源一氧化碳排放标准》(DB13/478-2002)中规定的标准限值;其他粉尘、甲醛、酚类化合物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规定的标准限值;厂界噪声共检测4个点位,各测点昼、夜间噪声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

现有项目全部关停搬迁后,厂房空置用于向外租赁,不再从事现有项目生产活动,相应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将全部停止,无环境遗留问题。

安徽台利节能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岩棉系列材料异地搬迁技改项目于2017113日经宣城市宣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宣区经信投[2017]212号文及宣区经信投[2017]222号文备案,本次异地搬迁技改项目由黄渡乡搬迁至狸桥经济开发区,拟在狸桥经济开发区新征土地75.43亩,总建筑面积32500.52m2,建设办公楼、原料库、熔制楼、车间等。同时,实施煤改气、增加环保设备、部分设备更新改造等措施,达到节能环保效果。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对原有2万吨岩棉板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二期工程新增一条2万吨岩棉板生产线。项目建设完成后,可形成年产4万吨岩棉系列材料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环保措施概述

1)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环境污染及治理措施:施工期废水污染主要有施工区地面清洗和施工机械、建材冲洗产生的废水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通过设置化粪池,对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进行处理,修建临时沉淀池,对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大气污染主要是扬尘,拟对进场道路适时洒水抑尘;噪声污染主要是来自各种施工机械产生的施工噪声,施工单位必须执行《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GB12523-2011)中的有关规定。

(2)营运期

①废水

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雨水通过雨水管道外排。集棉机网带冲洗废水用于树脂胶用水,不外排;碱式脱硫废水经循环水池循环后回用于脱硫塔,不外排;职工办公生活污水、保洁废水、冷却循环清下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厂区总排口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及狸桥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狸桥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可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一级标准的A标准,处理达标后排入水阳江,对水阳江水质影响较小。

②废气

本项目大气污染源主要是冲天炉+固化炉产生的烟尘、SO2NOx、游离酚和游离醛,集棉工序+冷却工序产生的粉尘、游离酚和游离醛,切割工序产生的粉尘和水泥灰储罐粉尘。冲天炉烟气首先通过多管旋风除尘器去除烟气中大颗粒烟尘,再经袋式除尘器去除小颗粒灰尘。过滤后的废气进入焚烧炉内燃烧加热,尾气分为2股,其中1股尾气经换热器将新鲜冷空气预热后经脱硝通过双碱法脱硫系统处理,最终经140m高排气筒(1#)排放;另1股进入固化炉内,固化过程中树脂胶中游离酚、游离醛挥发,产生的尾气经过滤室沉降过滤后再汇入管道经脱硝后由双碱法脱硫系统处理,最终共同经140m高排气筒(1#)排放;集棉废气及冷却废气中粉尘、游离酚和游离醛分别经过滤室沉降过滤后汇合通过125m排气筒(2#)排放;切割工序的切割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15m排气筒(3#)排放;水泥灰储罐粉尘经仓顶式除尘器处理后由除尘器6m高排口直接排放;经过处理后的冲天炉废气烟尘(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15)中标准,其他工艺废气粉尘、酚类化合物、甲醛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在此前提下,项目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③噪声

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离心机、切割机等各种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以及风机等运行产生的噪声。主要治理措施:优先选用低噪设备,设置减振基座、厂房隔声。建设单位严格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④固废

本项目生活垃圾袋装化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处理;一般固废中冲天炉炉渣和脱硫沉渣外售物资单位综合利用,回收的棉尘、烟尘、废渣球、废边角料自制砖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返回销售单位。综上所述,拟建项目产生的各种固体废弃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项目选址合适;在污染防治措施等三同时措施实施后,建设项目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物均可以实现达标排放,能满足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根据预测结果,项目达标排放的废气、噪声等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贡献值不大,不会因此而影响区域现有的环境功能要求。因此,从环境影响的角度分析,本项目可行。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

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环评报告书简本及其他信息,可以在报告书报批之前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咨询,联系方式如下:

4.1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人:刘增何

联系电话:13966185283

联系地址:宣城市宣州区狸桥经济开发区

4.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F6504-506

人:吴工

联系电话:0551-65865155

五、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考虑以拟建项目所在地区域内的公众为主,其它公众为辅的原则;

(2)公众在提出意见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

(3)对本项目建设如有较大疑义或持反对意见,请在公告期间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质疑;

(4)为了更好的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您的具体联系方式。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方式

即日起,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项目的建设单位将对公众的意见、建议向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并将合理化意见和措施落实到项目中去。

公众意见调查的时限:自本公告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收到的公众意见有效,邮件以寄出地邮戳日期为准。

 

安徽台利节能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2017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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