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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农产品(食品)加工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2018-07-18 15:03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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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等文件相关要求,现将宣州区农产品(食品)加工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区域名称及概要

区域名称:宣州区农产品(食品)加工园

区域概要:宣州区农产品(食品)加工园位于洪林镇东部,东至农中路,南至宣郞快速通道,西至006乡道,北至洪林东路以北500米,规划总面积146.29公顷。宣州区农产品(食品)加工园定位为:以将农产品(食品)加工园构筑成“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精深农产品加工承接平台,通过科学合理的规划和建设,培育精深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将宣州区农产品加工产业园打造成华东地区优质农产品加工基地。

二、规划的实施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宣州洪林现代农业示范区管委会

联系人:刘峰

联系电话:15395630189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1915

联系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南街道星立方广场1435

联系人:汪盛

联系电话:17756329998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调查,收集资料和现场踏勘工作。在此基础上,按照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并根据宣州区农产品(食品)加工园开发环境影响因素分析和主要环境问题识别的结果,分析宣州区农产品(食品)加工园规划目标、指标、规划方案与相关的其他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的关系。调查、分析环境现状和历史演变,识别敏感的环境问题以及制约宣州区农产品(食品)加工园规划的主要因素。识别宣州区农产品(食品)加工园规划目标、指标、方案的主要环境问题和环境影响,按照有关的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和标准拟定或确认环境目标,选择量化和非量化的评价指标。预测和评价宣州区农产品(食品)加工园区规划方案对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质量和可持续性的影响。针对宣州区农产品(食品)加工园规划方案,拟定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确定环境可行的推荐规划方案。拟定监测、跟踪评价计划。最后编写宣州区农产品(食品)加工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采取发放问卷调查表的形式,征询当地有关单位和居民对宣州区农产品(食品)加工园规划所持的基本态度、意见及反应,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并反馈给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

六、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即日起公示十天。

 

 

宣州洪林现代农业示范区管委会

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

2018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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