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区自然保护地勘界成果经专家评审论证通过,现根据《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规范》(GB_T 39740-2020)要求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3年5月5日至2023年5月9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区林业事业发展中心办公室反映,。
公示电话:0563-3023342,邮箱:Xzqlyj201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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