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现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规定,对宣城市宣州区水东镇人民政府宣州区水东镇龙泉湖水库新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告,公开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有关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龙泉湖水库距离水东镇5.4km,是一座以防洪、灌溉、生态用水为主的综合利用水库。工程永久性建筑物:大坝、溢洪道、放水涵为5级建筑物,最大坝高约15.0m,水库总库容26.76万m3,正常蓄水位111.10m,兴利库容20.59万m3。龙泉湖主要任务是以防洪为主,兼顾灌溉及改善区域水环境,新建水库大坝、溢洪道、放水涵,使其满足区域防洪、灌溉及供水要求,以保障防洪区范围内的防洪安全。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及《防洪标准》(GB50201-2014)的规定,龙泉湖水库按20年一遇洪水设计,200年一遇标准洪水校核。
本工程已于2017年11月3日取得了宣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宣州区水东镇龙泉湖水库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项目编码为:2017-341802-76-01-011783。
根据工程初设,施工期14个月。工程总投资3414.82万元。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电子版见附件1。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请至宣城市宣州区水东镇人民政府进行查阅。地址:宣城市宣州区水东镇人民政府。联系人:杨俊,联系电话:13385633096。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范围:受本项目直接、间接影响的公众,首先包括项目评价范围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等;其他为关心本项目实施和环境保护的有关专业专家、相关主管部门等。
(四)公众意见表
见附件2。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以电子邮件形式将您对该项目建设意见及建议来电至:15855102266;或者发送邮件至3756705280@qq.com
(六)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宣城市宣州区水东镇人民政府
2023年0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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