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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7 11:47 来源:宣州区医保局 字体:[ ]

宣州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

年度报告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紧扣全区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围绕人民群众重点关切问题,践行“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准确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推动医疗保障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本报告通过“宣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宣州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联系方式:

地址:宣城市双塔路198号市政集团大楼12楼,邮编:242000

电话:0563-2831080

电子邮箱:xzqylbzj@126.com

一、总体情况

()主动公开情况

常态化抓好微信公众平台和政府部门网站政务公开工作,认真组织开展政府部门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严重表述错误自查和年度政务公开绩效评估工作。规范公开领导分工、机构职能、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等信息,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医保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人大代表建议提案、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行政权力运行等情况,满足群众的信息需求。及时转载、发布各类医保政策性文件、政策法规,转载发布《关于印发安徽省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保障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宣城市医疗救助待遇保障实施办法》及政策解读。2022年,局政务网站公开信息301条,微信公众号推送各类报道、信息231条。共接到网站留言66条,均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办理,回复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宣州区医保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要求,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收到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公开审核发布机制等,指定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一定专业素养的人员扎实推进信息发布工作,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三审”制度,规范发布信息内容、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规的要求,凡涉及国家秘密、部门秘密内容的相关资料及文件均不上网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门户网站建设,按照“群众需要,方便获取”原则,完善网站栏目设置,做好信息公开内容专栏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完善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互动交流、办事服务等功能,提升网站便民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

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医保教育信息公开内容、责任主体,与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确保公开工作落实到位。加强考核监督,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好的局机关科室及直属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鼓励;对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畅通监督渠道,对外公开咨询、投诉、举报热线电话,及时接听热线电话、及时回复群众诉求。2022年,未发现有违反政务公开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事项的现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发布信息的针对性和全面性有待加强;二是政策措施解读有待加强;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结合医保工作实际拓宽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强化主动公开。二是强化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