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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医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9 00:00 来源:宣州区医保局 字体:[ ]

2021年医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要求编制本年报。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本报告通过“宣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宣州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联系方式:

地址:宣城市双塔路198号市政集团大楼12楼,邮编:242000

电话:0563-2831080

电子邮箱:xzqylbzj@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方面。继续加强主动公开力度,践行“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作用,及时公开政策文件及政策解读资料等政府信息。2021年我局共制作主动公开信息87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制度,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21年,区医保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要求,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收到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分类细化政务公开事项,优化栏目检索功能,方便群众快准确获取所需要的政府信息,继续根据网站集约化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细化政务公开目录。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信息发布工作的安全性把控,加强政策制定全过程的风险研判,提前做好风险防范。进一步加强对我局微信公众号的管理,对发布内容进行严格把关,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确保信息发布工作中的意识形态安全。

(四)平台建设方面。拓宽信息公开的方式和途径,按照要求专人负责部门网站和“宣城市宣州区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运行,确保信息成文、发文、排序、所属分类等要素均符合要求。

(五)解读回应方面。继续落实医保政策解读工作,做到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同步发布。

(六)监督保障方面。2021年我局聚焦民生,狠抓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积极参加2021年全省医保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和全区政务公开轮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工作质量和效率。注重加强工作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督保障机制,推动各科室及所属机构切实履职尽责。充分发挥新媒体等社会监督的作用,公布监督电话等多种形式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2021年,受理信访、“市长、区长热线”、群众咨询等160余件,办件满意率达到100%。一年来,宣州区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有效落实,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落到了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信息公开力度不够、部门文件配套政策解读不够完善等不足。

下一步加大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强化掌握政策解读的内涵、范围,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形成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加强对信息公开业务的学习,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