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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经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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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经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1 08:57 来源:宣州区经信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宣州区经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宣州区经信局政府信息公开页面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宣州区经信局信息化与政务服务科联系。(地址:宣城市鳌峰东路路178号,电话:0563-2830367,邮编:2420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宣州区经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规范行政行为,有力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宣州区经信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2年宣州区经信局主动公开工作推进栏目66条,回应关切栏目5条,工作交流栏目22条,各类政策解读5条,通知公告栏目10条,行政权力运行栏目22条,综合其余各栏目总计公开内容120条,累积点击量5000余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2年宣州区经信局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公布依申请公开流程图,规范工作流程,畅通申请渠道。2022年度收到依申请公开案件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宣州区经信局印发《宣州区经信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分解方案》,健全完善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领导班子政务公开工作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局主要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科室负责人和信息发布人为直接责任人。

(四)平台建设方面

根据政务公开相关要求,在平台建设方面,充分发挥宣州区经信局政府信息公开部门网页第一平台的作用,同时建设有政务公开专区(包含政府信息查阅点),为群众提供最直接、最便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五)监督保障方面

宣州区经信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主动接受区政府和社会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宣州区经信局积极组织开展社会评议,及时反馈意见建议结果;落实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全年未发生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行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虽然我单位在政务公开做了大量工作,但对照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市政务公开办的要求,还存在着政策解读图解过于简单,规范性文件格式不够规范,2022年意见征集与对应的意见反馈信息关联不到位。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政务公开决策部署,严格按照测评考核的要求,进一步规范、细化各栏目的内容,同时也严格落实审核责任,加强同政务公开办工作对接,做好信息更新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