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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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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宣城市宣州区生态环境分局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21-01-06 00:00 来源:宣州区生态环境分局 字体:[ ]

        本报告由宣州区生态环境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宣城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宣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州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相关规定,制作统计数据编制而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宣州区生态环境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中山西路492号,邮编:242000,电话:0563-3029467)。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宣州区生态环境分局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贯彻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宣城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宣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宣城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加快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简称“五公开”),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实效。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生态环境分局主动公开了各类信息642条。所有公开信息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向社会公布,不存在信息虚假、信息出错或不完整的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确定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公开对象和范围,明确受理申请科室、方式和程序等,在规定时限内做出是否公开的答复。对不能公开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2020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0件,不予公开0件,因本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0件,不予处理0件,其他处理0件。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0件,结果维持0件,信息公开类行政诉讼0件,结果维持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不断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

(四)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做好新平台目录与数据维护,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新增本单位公开目录,进一步优化栏目设置,设立政策法规、重大决策公开、规划计划建议提案办理、机构领导、机构设置、人事信息、财政资金、应急管理、重点领域、重点领域、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行政权力运行、行政权力运行、双随机一公开、招标采购、新闻发布、本级政策解读、监督保障、回应关切等栏目。

(五)监督保障

    

一是高效落实测评整改,2020年,区政务公开办组织第三方开展多次网上测评,其中反馈的问题缺项,我局第一时间对照清单查摆问题,迅速落实整改。二是制定《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分工》,明确信息公开工作分工及工作要求,由局办公室牵头,梳理对应科室工作任务,明确各科室职责,并将承担的区政府重点领域公开内容落实到科室。建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保障。区局将政务公开纳入目标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任务,分解下达到各科室,并作为科室和个人评优的重要考核条件之一。2020年,我局落实《宣州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全年未发生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行为。


(六)贯彻落实新条例情况

在公开平台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版),组织相关人员集中学习新《条例》,重点学习新《条例》的特色亮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等内容,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综合业务水平,及时修订完善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等相关配套措施,确保新旧《条例》的过渡衔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22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9

+76

18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

-9

14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43.79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缺乏专职工作人员。信息公开工作需要定期、及时充实和更新,需要落实专人维护,负责该项工作,目前分局各部门只能落实兼职人员从事该项工作,缺乏专职工作人员,且兼职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落实不一,存在发布质量不高、发布及时等问题。

下一步,我单位将通过加强人员培训,增强业务能力,提高发布质量和时效性,完善制度建设,严格监督保障,拓展公开渠道等措施,持续完善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