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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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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10:16 来源:宣州区人社局 字体:[ ]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 (国办公开办函〔2021〕30 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3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2 号) 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3 11日至12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宣州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宣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地址:宣城市宣州区陵西路 61 号,电话:0563-3022037,邮编:242000)。

一、总体情况

2023 年,宣州区人社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遵循“应公开尽公开” 的工作要求,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一)主动公开情况

宣州区人社局紧跟区政务公开办工作部署,全面遵循“应公开尽公开” 的原则,公开内容涉及基层政务公开、政策法规、重大决策预公开、规划计划、建议提案办理、机构 领导、机构设置、财政资金、应急管理、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监督保障、人事信息、行政 权力运行、双随机一公开、精准脱贫、新闻发布、社会公益 事业及重点民生领域等多方面的工作。2023 年宣州区人社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726 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 年,我局未收到申请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遵守“ 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的原则,严 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严格落实政策法规公开制度,全面公开部门文件、规范性文件及立改废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继续加强平台建设,定期对网站平台进行维护、更新,对检测发现到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按时报送整改清单。结合人社工作实际,及时完善更新专题栏目内容,杜绝出现空白栏目。同时,定期对已公开信息栏目进行排查,确保网站发布信息的规范、准确。

(五)监督保障情况

1.及时补差补缺。严格按照三级审批进行政务信息公开。对政务平台通报的问题第一时间做出整改。认真、规范、有序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整改工作;


2.到区电子政务中心参加现场指导, 区先进单位学习,认真梳理完善政务公开信息内容,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二是信息公开不够全面。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聚焦“就业创业、社会保障、 人事人才、劳动关系” 四大板块具体政策法规。注重加强保 障民生政策宣传解读,确保群众“看得懂、理得清、落得实”, 让好政策发挥好效应。

2.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公开。围绕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 社会发展,重点加强就业创业、社会保险领域信息公开,对 涉及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减免缓”等群众最关心关注的惠 企便民和纾困解难政策,第一时间对外发布政策和相关解 读,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兜底作用。


3.进一步做好社会热点回应。围绕群众关注度较高的热 点和难点问题,依法、主动、及时、准确公开政务信息,积 极回应社会关切,疏通政策堵点。在收集群众意见中调整思 路、改进工作,在解决群众诉求中找到工作着力点和创新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 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 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

2023 年,我局高度重视基层政务公开“两化”工作,一是切实加强公开意识和制度建设。二是提高基层政务信息公开的准确度和及时性,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规定和监督措施,切实保障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其他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