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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文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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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15:02 来源:宣州区文旅局 字体:[ ]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2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可在宣州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于宣州区文化和旅游局联系。(地址:宣州区人民政府北楼十楼1006室,电话:0563-3022041)邮编:242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区政务公开办《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要求,加强政府信息管理,规范标准内容体系,聚焦行业主题主线,有效发挥了政府信息公开作用。利用网站和新媒体主动公开各类465条。通过“两微一抖”等媒体发布公共文化服务类、文化旅游信息29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按照区政府政务公开办要求,调整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流程和规范,建立健全了依申请公开受理工作机制,为受理、转办、回复依申请事项提供了指导依据。2023年度,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全年受理各类咨询投诉0起。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落实“一把手主抓,各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制度,并明确办公室具体经办业务,负责传达贯彻区政府信息公开文件和要求。二是明确任务,各尽其责。局办公室认真认定公开内容和任务,明确责任科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及时收集、归纳、整理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资料,将公开材料上报局领导审核后发布。三是强化监督,注重实效。对市区政务公开办反馈的问题,立即召开会议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及时补缺补差。并通过日常自查认真查找公开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对策措施。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除了发挥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局机关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主渠道作用之外,我局还通过“宣州文旅”微博、微信、抖音公众号栏目发布信息,全年发布284条,及时发布工作最新动态,热情回应群众关切。      

(五)监督保障。我局认真落实政务公开考核办法,按照“谁提供、谁负责”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将具体责任落实到人,对各项信息内容严格审核。同时设立投诉电话和举报信箱,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对群众反馈的问题及时进行核查并整改。2023年,宣州区文旅局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常态化检查结果均合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务公开的信息不够全面,没有完全按照《宣城市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南》、《宣城市旅游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进行公开,如:重大项目,政策性文件,政策解读等信息公开较少。二是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不及时。经常性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代替对相关信息进行公开,利用政府网站开展政务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丰富。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从以下两方面进行改进:一要定期公开政务信息,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及重大决策,并进一步丰富基层政务公开相关内容。二要以政府网站为主,以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为辅助,多形式、高质量地开展基层公共文化旅游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2023年,我局高度重视基层政务公开“两化”工作,一是切实加强公开意识和制度建设。二是提高基层政务信息公开的准确度和及时性,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规定和监督措施,切实保障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