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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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我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坚持公正为民,清政廉政。切实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加强民主监督,提高群众办事效率。2020年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主动公开
我中心政务公开工作按照《条例》的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本政府产生的政务信息。2020年通过宣州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机构职能信息、民生信息、社会管理等各类信息167条。
(二)依申请公开
我中心2020年没有受理政府信息申请情况、没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夯实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基础。加强组织领导,中心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建设和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安全运行。
二是突出重要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做好信息的网上发布及更新,及时反映有关重大活动、工作进展等情况。坚持把群众关注的热点内容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准确把握公开的期限和时间。
三是推动信息发布方式的多元化。在做好政府信息网公开工作的同时,充分利用“宣州招商”微信公众号、电子政务等平台,多渠道发布相关政府信息,扩大知晓度,为民多方面提供便利。
(四)平台建设
我中心公开政府信息依托“宣州区人民政府”(http://www.xuanzhou.gov.cn/Openness/)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及时更新,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实效性。
(五)监督保障
我中心严格贯彻落实《条例》规定的“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要求,把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2020年,我单位未收到关于政务公开的社会评议,无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缺乏深刻的重视,与业务工作之间权衡度还不够,主动监督上做得还不够。
二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宽泛。当前,政府公开的信息大部分是公众知道的或不在意的信息,更注重发布与本单位相关的信息,而与公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信息却很少。
(二)改进措施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全面统筹规划,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结合业务工作实际,将政府信息工作当做重点工作来抓,切实加强主动监督力度,做到及时更新信息,不仅局限于依赖上级通报的整改清单。
二是扩大信息公开面。在做好本单位相关信息公开的同时,加强了解民生、医疗、教育等群众切实关注的信息,及时在本单位信息网站上更新,进一步扩大信息发布面,为民众提供一个全方位的信息浏览平台,为民谋便利,为民谋服务,全力打造服务型政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宣州区招商合作服务中心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