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要求,宣城市新兴采石场委托我院承担其宣城市新兴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砂岩矿40万m3/年露天开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工作,现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的有关规定,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为满足市场需求,宣城市新兴采石场将原有建筑石料用砂岩矿10万m3/年开采规模扩建为40万m3/年。项目名称为宣城市新兴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砂岩矿40万m3/年露天开采项目,建设性质为改扩建,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矿区面积为0.0979km2,开采深度+152m至+25m标高,初步拟定开采规模40万m3/年(104万吨/年),预计服务年限10年,产品为建筑石料用砂岩矿。该项目位于宣城市北偏东6°方向19.8公里处,行政区划隶属宣城市宣州区养贤乡管辖。批准的采矿权人为宣城市新兴采石场,采矿权矿区中心地理位置为东经118°45′39″,北纬31°07′52″。
二、建设单位:宣城市新兴采石场
联 系 人:徐兴华
联系电话:18956396888
联系地址:宣城市宣州区养贤乡张梗村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长春黄金研究院
单位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湖大路6760号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1612号
联 系 人:沈刚
联系电话:13194317903
电子信箱:35791542@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接受委托---现状调查与环境监测---公众调查---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评审---环保部门审批。
主要工作内容:通过对项目建设地与区域环境规划相容性分析,分析拟建项目投资建设的可行性;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进行水、大气、噪声以及生态等环境预测,并提出污染防治对策,为项目环境管理提供审批依据,为项目工程设计提供技术支持。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事项
征求范围:项目影响区域内有关的单位及各关心群体对本项目建设所持的基本态度、意见及反应。
主要事项:对项目所在地目前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主要污染源;是否赞成该项目建设;你认为项目建设带来的何种不利影响最大(生态、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等);其它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公告时间内,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通过电话、E-mail、信函或其他便利的形式提交书面意见。
七、其他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宣城市新兴采石场
长春黄金研究院
2015年7月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政务
微信
政务
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