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通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已基本完成宣城市宣州区养贤乡幸福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砂岩矿200万吨/年(整合)采矿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告,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宣城市宣州区养贤乡幸福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砂岩矿200万吨/年(整合)采矿工程
建设单位:宣城市宣州区养贤乡幸福采石场
建设性质:技改扩建(B10非金属矿采选业)
建设地址:宣城市宣州区养贤乡幸福村
建设内容:项目主要开采建筑石料用砂岩矿,拟设采矿权矿区面积0.1849km2;开采深度:+177.5~+40m,矿山保有建筑石料用砂岩矿矿石资源储量837.98万m3(2094.96万t),矿山开采规模为200万t/a,采用露天开采方式。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采取的防治措施
本项目在运营过程中会产生粉尘、噪声、废水、振动以及固体废物等污染。其中以粉尘和噪声为主,同时还有职工生活污水、设备噪声和生活垃圾等。
(1)粉尘:本项目整个生产过程中,在表层土剥离、钻孔、爆破、装卸、碎石及运输等处均可能产生扬尘和粉尘,可分为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
①本项目在钻孔、爆破、铲装和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均为无组织排放。A、本项目采取带有粉尘收集装置的钻机,钻孔时进行洒水,故基本不会产生粉尘,对环境影响较小。B、爆破粉尘,采用中深孔微差爆破,粉尘产尘量较少。C、破碎生产线配套有袋式除尘器收集破碎及筛分环节产生的粉尘。D、道路运输扬尘,散状物料密闭存放、运输车辆限速并加盖篷布、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等措施,在开采作业场地和运输道路进行洒水降尘,以减少汽车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
②矿石装卸、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建议采取以下防治措施:A、对场内、场外道路配洒水车定时洒水抑尘,同时,对场外道路要定期清扫,保持路面清洁无积灰。B、加强矿石运输车辆管理,不超载超速行驶,装车时矿石应装牢固,表面洒水,并加盖蓬布,防止物料飞扬、抛洒污染环境。C、在矿石运输过往路段两端设置限速标志,通过村庄时限速行使在20km/h以下,定期对矿区路面进行清扫、洒水。采取上述措施后,道路运输扬尘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③机动车尾气建议采取的防治措施如下:A、加强管理,及时对运输道路进行检测,对滑落到道路上的物料进行及时清理,对损坏路面及时进行修补,以提高运输效率。B、缩短怠速、减速和加速时间,增加正常运行时间,以减少NOx、CO、HC等气体污染物的排放量。
(2)噪声:生产过程中的潜孔钻、空压机等机械设备和车辆工作时产生噪声,其声级一般在80-105dB(A)之间,评价提出如下措施:
①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气流噪声的噪声源,如风机进出口和空压机风口加装消声器;对产生机械噪声的设备,如风机可在设备与基础之间安装减振装置;
②对露天设备加设隔声措施(如密闭的隔声罩),加强噪声源周围的建筑围护,结构均以封闭为主;
③凿岩机、破碎机等其它发声设备要做好减震工作,如在适当位置加设减震器等;
④潜孔钻机、空压机等生产设备要注意润滑,并对老化和性能降低的旧设备进行及时更换;
⑤注意矿区的环境绿化工作,建议在矿区周围种植吸声降噪效果好的树木。
⑥爆破工序会产生振动和噪声,应尽可能减少最大一段的装药量,选择合理的爆破参数,选择合理的微差间隔时间,使振波产生一定相位差,令其互相干扰,以减少振动强度。
(3)废水: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用水主要为湿式钻孔用水,矿石运输道路、采区洒水降尘用水,营运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小,经集水池收集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4)固体废弃物:本项目矿山质量优良,矿层均质,没有夹层,整体为一座质量均一的矿山,整个矿区矿石均可利用,不会有废石产生,因此不设废石场。故本工程在运营时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地表覆盖土、生活垃圾及旱厕粪便等。
①地表覆盖土,矿山修路及工业场地可以部分覆盖层,其余排齐至临时排土场,带矿山开采完毕后将土回填至采区进行土地复垦。
②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
③旱厕粪便定期清理外运肥田。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只要建设方及时收集,注意存放、保管和综合利用,不会对外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5)生态防治措施:矿山开采完毕后,按照水保方案对露天采坑进行覆土恢复植被,对场地清理整治,植树造林,恢复植被。通过闭矿期生态恢复方案的实施,项目区破坏的植被可得到恢复补偿,生态环境质量将得到改善。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本项目为宣城市宣州区养贤乡幸福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砂岩矿200万吨/年(整合)采矿工程,总投资约4573.77万元,矿区范围由5个拐点圈定,面积为0.1849km2。
(2)经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订本)和《安徽省24个矿种小型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标准》(修订)(皖国土资 [2004]179号),本项目不属于国家限制类和淘汰类的项目,年产量为200万吨,高于已建其他用石灰岩矿年产不低于10万吨的要求,因而,其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安徽省产业政策。
(3)对照《安徽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及《宣城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可知,本项目不属于以上的限制开采区和禁止开采区。因此,本项目的开发和建设符合《安徽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及《宣城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的规划要求。
综合分析,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要求,项目的实施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合理有效的利用资源,项目在按本评价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和生态恢复措施完善后,符合项目的建设特点和环境保护要求,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建设单位在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措施后,严格执行“三同时”,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从环保角度出发,是否支持工程建设;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较大、小或无);对项目的其它意见。本次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话联系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1)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宣城市宣州区养贤乡幸福村
联系人:邵总 联系电话:15956361556
(2)环评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安徽通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3956945963
联系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淮河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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