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宣城汇鑫矿粉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矿渣粉磨资源再生利用综合项目;
(2)建设单位:宣城汇鑫矿粉有限公司;
(3)法人代表:赵权林;
(4)建设地点:宣城市宣州区水阳工业集中区,具体位置见图4-1;
(5)项目占地面积及生产规模:53336m2(约80亩);建设规模为年处理矿渣废料30万吨。
(6)生产规模:年加工处理钢厂水碎渣20万吨,富旺公司金属冶炼废渣10万吨。
(7)项目总投资:总投资5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200万元,约占总投资3.64%;
(8)生产制度及劳动定员:厂区为24小时连续运行,实行四班三运转制,年工作日为300天,劳动定员为28人,其中工程技术管理人员8人。
2、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主要将钢厂水碎渣和冶炼废渣等固体废物进行破碎、粉碎研磨,浮选其有用金属,最终掺入水泥粉磨,进入水泥产品中去,属于废旧资源再利用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年修订)中“三十八、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 中“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因此,本项目属于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3、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现状监测结果表明:SO2时均监测值污染指数介于0.038~0.086之间,日均监测值污染指数介于0.15~0.23之间;NO2时均监测值污染指数介于0.115~0.255之间,日均监测值污染指数介于0.43~0.56之间;TSP日均监测值污染指数介于0.51~0.6之间;PM10日均监测值污染指数介于0.67~0.85之间。各监测点监测因子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2)水境质量现状
现状监测结果表明:水阳江各监测断面水质监测因子标准指数中pH、COD、BOD5、氨氮单项指数值均小于1,说明水阳江水质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水质标准要求。
(3) 声环境质量现状
现状监测结果表明:噪声本底监测值可看出,拟建厂区连续2天昼间和夜间的噪声现状监测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值要求,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4)地下水质量现状
地下水质量各监测点中,除高锰酸盐略有超标外,最大超标倍数为0.85,其余各项因子均未超标,说明区域地下水质量较好,基本能够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Ⅲ类标准要求。
4、环境影响分析
(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
本项目有组织排放的粉尘最大地面浓度为 0.002938mg/Nm3,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最大值为 1.96%;无组织排放的粉尘最大地面浓度约为0.0589mg/m3,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最大值为 6.54%。因此,本次评价认为,本项目建成运行后,区域内有组织排放气体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影响很小,不会降低区域大气环境功能级别。
本项目无组织排放影响最大的是北厂界,将厂内无组织排放看作面源,计算厂内无组织排放在北厂界监控点的浓度贡献值0.370mg/m3,按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故本项目的无组织粉尘排放符合达标要求。
本次环评建议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50m,从本项目无组织排放工序开始计算,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点。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可知,该项目实施后,对水阳江的贡献浓度值较低,其中,COD浓度贡献值为0.000713~0.000845mg/l,NH3-N贡献浓度为0.000085~0.000114mg/l之间。与现状叠加后的浓度值未超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标准的要求,故本项目废水排放对水阳江的影响很小。
(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建成后,经预测:拟建厂区各厂界昼间噪声等效声级为东厂界 53.8dB(A)、南厂界 53.4dB(A)、西厂界 54.0dB(A)和北厂界 54.6dB(A),夜间声等效声级为东厂界48.6dB(A)、南厂界 46.3dB(A)、西厂界 46.4dB(A)和北厂界 49.4dB(A),各厂界昼间和夜间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 类区相应标准要求。
(4)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由于污水池周边为渗透性能较差的粉质粘土,当废水池出现破裂后向外渗漏的速度较小;另外由于该区域含水层为渗透性能不强的粉砂层,进入浅层含水层中的污染物随地下水的迁移扩散速度也较慢。因此只要对污水池进行常规监测,及时发现可能出现的渗漏,并立即采取措施阻断污染源,开展相应的修复活动,可以将受污染的地下水控制在较小范围内。
5、环境污染综合防治对策
废水: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外排,浮选废水经处理后排入循环水池回用于生产。本项目产生的污水为生活污水,其排放量约为 3.36m3/d。本项目污水通过阳光水泥公司厂区内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后通过北环路污水管网排入水阳江。
本项目浮选废水处理后是循环利用的,不外排,为确保能够长期循环利用,本评价提出物理和化学方法共同处理浮选废水。浮选废水收集后,首先在其加入稀硫酸,搅拌,将废水中含有的黄药破环,再加入氢氧化钠溶液,将废水中的金属形成氢氧化物沉淀,同时吸附浮选药剂一起带入沉淀物中,另外,多余的碱可以中和废水中的酸。化学处理后,在废水中加入明矾作为絮凝剂,进行絮凝沉淀,最后再进入活性炭吸附,将废水中的杂质进行吸附,处理后的废水再进入厂区内的循环水池内进行循环利用。
粉尘:(1)破碎粉尘:大块的冶炼矿渣运到厂区后需要进行破碎,破碎工段会产生一定量的粉尘,一般破碎机会自带有袋式除尘器。但是本项目采用喷水破碎,抑制粉尘的产生,同时破碎机采用半封闭状态,也就是采用隔离法除尘,将除尘的影响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即采用隔离法和湿法除尘。
(2)皮带输送粉尘:破碎后的物料经过皮带输送,一般情况下会产生粉尘污染,本项目采取喷水抑尘,同时皮带输送廊道采用全密闭,防止防尘的外逸。使该环节基本无粉尘排放。即采用隔离法和湿法除尘。
(3)原料卸料粉尘:原料在卸料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粉尘,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是在卸料过程喷洒水进行抑尘。即湿法除尘
噪声:噪声源强值高的设备主要是粉磨设备和风机类设备,为了控制噪声污染,设计时从降低声源源强值及传播途径上加以控制。具体噪声控制措施如下
尽量选择低噪声的设备。
对于设备运行时振动产生的噪声,将考虑设备基础的隔振、减振。
对于产生空气动力性噪声的设备,如收尘风机进出风管处加装消音器。
球磨机主电机、减速机布置布置在厂房内,磨房基本采用封闭形式,采用隔声门窗等,加装减震垫、安装吸声材料等以减少噪声扩散。
对于汽车等产生的噪声,通过限制车速、禁鸣来降低噪声的产生。
合理利用高大建筑物及环境绿化以形成隔离带来阻隔声波的传播。
通过工程分析和环境影响预测,评价认为:本工程拟采取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效果可靠,但需加强管理,保证运行质量;废水处理方案可行;噪声控制措施出发点正确,应在初步设计中对设备选型确定降噪方案。
项目总投资5500万元,环保投资为110万元,环保投资占工程总投资的 2%。
6、综合评价结论
宣城汇鑫矿粉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矿渣粉磨资源再生综合利用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项目充分利用了当地良好的资源与区位条件,通过优化产品结构,对地方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优化具有重要意义与推动作用。
工程在工艺路线与设备选型上充分体现了清洁生产的特点,在整个流程上采取多种先进技术和针对性措施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同时又采用有效措施治理污染源,污染物全部实现达标排放。环境影响分析结论表明,在采取必要的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的环境影响可得到有效控制,周边区域环境质量可满足其功能要求。
因此,本评价认为,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宣城汇鑫矿粉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矿渣粉磨资源再生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7、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
(1)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宣城汇鑫矿粉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权林 电话:13305630083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与槽郢路交口立基大厦B座
联系人:徐殿木 联系电话:13966662804
8、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在该项目环评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和报告基本编制完成,报送审批前,建设单位还将举行第二次公众参与,采取发放调查问卷方式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自己的意见。
9、其他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公告起10个工作日内。
2017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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