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省道S457宁泾一级公路宣州区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17-06-14 16:26 来源: 浏览:
【字体大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宣州区交通运输局委托我公司承担《省道S457宁泾一级公路宣州区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现已完成报告书初稿。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做好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精神,现省道S457宁泾一级公路宣州区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在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省道S457宁泾一级公路宣州区段改建工程

建设单位:宣州区交通运输局

项目概况:省道S457宁泾一级公路宣州区段改建工程路线总体走向为自东向西,起于柏枧水库北,顺接宁泾公路宁国段,沿穴溪岭北侧穿垭口后,沿山脚布线,在枫树墩跨越华阳河,沿新田镇规划区边缘,经程冲北、岗村北、里边村北,在宝丰戒毒所北与规划的S207交叉,路线经跃进水库南、周王镇规划区东南角边缘后,路线沿岗地布线,经井村南、榨门村北,终点接宁泾公路泾县段。主要控制点有宁泾公路宁国段线位、柏枧水库、新田镇规划、宝丰戒毒所、跃进水库、周王镇规划、宁泾公路泾县段线位。推荐方案全长21.588km,全线均为新建,设计时速80km,路基宽度为25.5m的一级公路标准,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施工期主要影响因素:土方挖掘、土方回填及车辆行驶等产生的扬尘、粉尘排放,燃油车辆、设备尾气相对集中排放对环境空气的时限性影响;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施工机械作业产生的油污、冲洗废水及施工营地生产、生活污水对周围水环境产生的影响;项目永久占地和施工临时占地对沿线农田和植被破坏等影响。

营运期主要影响因素:道路通行地段车流量增加,交通噪声、汽车尾气排放将对道路两侧环境,特别是敏感点有一定影响;路面污物和废油通过雨水冲刷流入沟渠、水塘中,对地表水水质有一定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及保护措施

拟建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于施工期的场地内外的扬尘、沥青烟、施工机械废气,营运期主要是车辆排放的汽车尾气。

①施工期拟采取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如下:施工场地内的临时道路必须按规定建成硬地面;加强散落物料的清扫,采取洒水湿法抑尘;做好大风天气下的防护;在施工面进出交通干线的出入口处各设2个洗车槽或车辆冲洗设备,运输车辆在出场地前要清洗轮胎;对机动车运输过程严加防范,以防洒漏;不设沥青拌合站,沥青混凝土铺设最好在有二级以上的风力条件下进行。报告书认为,在采取上述措施的前提下,可降低施工期扬尘等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②运营期,类比分析结果表明,车速较慢和较快路段CONO2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2)噪声环境影响分析及保护措施

拟建工程对声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于施工机械与运输车辆噪声,以及运营期车辆行驶时产生的交通噪声。

施工机械一般都具有高噪声、无规则等特点,往往会对附近的居民点等声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有各种施工机械,包括装载机、振动式压路机、推土机、平地机、挖掘机、摊铺机、拌和机等。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织方案,禁止中午(12:0014:00)和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如确实需要施工时,应按环保主管部门有关要求执行。项目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项目沿线声环境敏感建筑声环境出现不同程度的超标。建设单位需按照《地面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107号)等要求,本次报告建议采取合理的噪声防治措施,如种植繁叶茂乔木灌木绿化带,采用性能良好的降噪沥青路面,隔声窗等保证临街第一排及后排居民建筑物声环境质量达标。

3)水环境影响分析及保护措施

拟建工程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于施工期的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机械与车辆的冲洗废水和以及运营期的路面径流。

①本项目华阳河、周寒河及三杨水库支流。必须采取严格的水环境保护措施:①拟建项目沿线有居民点分布,施工期施工人员食宿依托沿线民房,不单独设置施工营地,部分生活污水进村民旱厕沤肥后交由周边农民作为农家肥,其余用于洒水降尘;②对于生产废水,经沉淀、隔油等措施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等环节;③生活垃圾要收集在有防雨棚和防地表径流冲刷的临时垃圾池内,避免雨淋,对地表水、及污水下渗后对地下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②拟建工程投入运营后,道路管理部门应加强管理,保持路面清洁;道路两侧应加强绿化建设,植草及建立缓冲防护林带,以减少降雨路面径流水和扬尘、废气等对水体的污染。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固体废物包括现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和道路建筑工地产生的建筑垃圾和废弃土。本项目施工废物将按照宣城市有关余泥、渣土排放管理规定,办理好排放手续,获得批准后方可在指定的受纳地点排放;生活垃圾将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集中收集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公路建成后由宣州区交通运输局对公路全线进行养护,同时也对沿线的垃圾进行收集,清扫、集中处理,故营运期固体废弃物对环境影响不大。

5)生态及社会影响分析

改进施工方式以减少路基施工对地表的破坏和对自然水流的影响。施工结束及时复垦,防止水土流失,对路基坡面采取工程与植被相结合的防护措施,并做好道路沿线绿化,将道路沿线的水土流失降至最低。项目建设占用耕地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补偿。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道路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符合宣城市总体规划要求。拟采用的各项环保设施合理、可靠、有效,总体上对评价区域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造成区域环境功能的改变;采取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后,风险水平在可接受范围以内;环保投资可满足环保设施建设的需要,能实现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被调查公众对本项目的支持率较高。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补偿恢复措施和风险应急预案后,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有效控制和缓解。从环境影响角度,拟建项目的建设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安徽长之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提出查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主要是评价范围道路两侧200m范围内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包括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对本工程的了解程度,工程建设及运营对工作生活的影响程度,对工程建设的态度以及其他意见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和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公众可通过电话、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环评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并将合理化意见和措施落实到项目中去。

公众意见调查的时限:自本公告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收到的公众意见有效,邮件以寄出地邮戳日期为准。

公众意见反馈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宣州区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李翠堂

联系电话:0563-2518739

环评单位:安徽长之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工

联系电话:0551-62841011

 

宣州区交通运输局

安徽长之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2017614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正文:
验证码: captcha

网友评论列表

    暂无网友评论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