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9月底,共发放农村低保资金1185万元。
一是评议机制。在全区177个村委会成立由乡镇(街道)驻点干部、各级人大代表、村(居)民小组长、当地老党员和村民代表组成的低保评议团,每个村(居)委会20人,全面开展对已经享受低保和正在申请低保的对象进行逐个民主评议。
二是普查机制。一查低保对象家庭收入确定是否准确;二查评审程序是否到位;三查档案分类管理是否真实健全;四查低保资金管理是否规范,有无滞留、挪用、挤占和套取现象。
三是重点治理机制。对区直机关、各乡镇(街道)、各居委会干部的亲属和各村委会干部及其亲属享受低保待遇的情况,进行统计造册备案,对违犯政策规定给予享受低保的,一律清退。同时实行问责,由区、乡政府通知其主管部门(单位),按干部管理权限严肃处理。
四是公开监督机制。城乡低保的清退和申请申报受理全部纳入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及各村(居)委会便民服务站,使之便民利民便于接受群众监督;对清退和新纳入对象做到评议、评审、审批“三榜公示”,清退理由、享受低保对象基本情况和补助金额“三公开”,让村(居)民心服、口服、无投诉。 (汪恭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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