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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国有林场总场2013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开表

发布时间:2014-06-18 11:09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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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开表

填报单位:宣州区国有林场总场                     证书号:134170300123

 

法 人

证 书

登 载

事 项

单位名称

 宣城市宣州区国有林场总场

住所

 宣城市宣州区向阳镇夏渡街道

法定代表人

 崔道旺

经费来源

 财政差额补助

开办资金

 5166.6万元

举办单位

 宣城市宣州区林业局

宗旨和业务范围

 管理国有林场,促进林业发展,负责营造林、木材加工及营销。

年 度报 告具 体内 容

一、开展业务活动的情况

2013年度,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宣州区国有林场总场坚持“营林为本、生态优先、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办场方针,采取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依据林业发展的大好趋势,2013年较好的完成了本年度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圆满完成营林生产任务。完成人工造林0.39万亩,中幼林抚育 1.1万亩,森林病虫害防治0.24万亩。
   -----扎实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新修或维修林区道路20.8公里。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已全部完成。

-----干部职工队伍稳定,林区社会治安形势平稳,没有发生重大乱砍滥伐案件和森林火灾。

-----国有林场总面积17.2万亩,其中生态公益林8万亩。国有林场利用自身优势,带动发展。2013年争取中央和省级公益林补偿资金 38万元,争取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资金123万元。随着一些林业工程项目的实施,既有效的保护了国有森林资源,提高了森林质量,也大大缓解了国有林场资金不足的矛盾。

二、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严格执行《条例》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三、绩效和受奖惩情况:

无奖惩。

四、涉及诉讼情况和社会投诉情况

没有任何诉讼和社会投诉。

五、执行机构编制和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国有林场总场严格执行机构编制,遵守国家法律规范和有关政策,严格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没有超出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的行为。没有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没有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印章的行为;

举 办单 位 意 见

经审查,本年度报告符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同意公开。

  签字:柴传海     (盖章)2014227

年 检

结 果

年检合格。

宣州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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