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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精神病医院2013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开表

发布时间:2014-06-19 14:45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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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开表

填报单位: 宣城市精神病医院                    证书号:134170300253

 

法 人

证 书

登 载

事 项

单位名称

宣城市精神病医院

住所

皖宣城市宣州区夏渡新街

法定代表人

夏亮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差额补贴)

开办资金

204.00万元

举办单位

宣城市宣州区卫生局

宗旨和业务范围

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收治各类精神障碍性病人;帮助进行心理咨询、心理治疗;承担全市精神卫生防治工作。 

年 度报 告具 体内 容

一、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13年度在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下,我院依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在执业许可证的执业范围内开展医疗业务活动,坚持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和康复环境,为构建和谐宣州尽着自己最大努力。    

本年度我院总收入达1702万元,其中业务收入1632万元,财政拨款70万元。总支出达1566万元,其中医疗业务成本支出为1279万元(含药品成本231万元),管理费用及其他支出为287万元,年末结余166万元。

本年度总共收治住院患者1091人,患者出院891人,总诊疗人次达12397人次,很多患者经过我们的精心治疗后都很好地回归了社会。在此过程中,没有发生重大差错及事故,没有投诉及法律诉讼事件。本年度我院继续与残联部门协作,做好精神病患者的康复救助项目,其中住院救助患者为13人,门诊救助患者达140人。另外,继续落实区民政局、区卫生局、区残联的文件精神,做好救助73名精神病患者(免费住院)的项目,让这些急需住院治疗的患者得到了应有的救治,年累计减免金额145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二、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项目

随着我国医疗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推进,精神卫生已成为公共卫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宣州区重性精神病管理项目的实施主体单位,我院严格依照项目实施方案和服务规范,指导着全区28个乡镇及社区的医疗机构和乡村医师进行项目的实施,多次培训和督导,建立了基本完善的区、乡、村三级网络,深入开展精神卫生防治宣传及健康教育活动。截止2013年底,共计管理患者3469人。

三、        686项目工作

2013年,我院继续承担着宣城市的中央补助地方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686项目)。按照《重情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2年版)》和工作任务要求,我院积极组织开展实施,落实各项任务工作。截止2013年底,圆满地完成了工作任务,将项目资金落实到需要的及符合条件的贫困精神病患者身上,解决了他们的就医和买药困难。

四、        资产负债及损益情况

本年度收入总计1702万元,其中财政收入70万元;本年度支出1566万元,结余166万元。总资产1051万元,总负债68万元,净资产983万元。

五、        绩效和奖惩情况

在全院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本年度取得了良好地经济和社会效益。特别是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和686项目,多次受到省督查组的高度赞扬。

六、        社会投诉情况

2013年度无社会投诉。

七、        执行机构编制情况

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无违规违纪行为。

本单位2013年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开展工作,无违法违纪、无抽逃、转移资金等行为。

举 办单 位 意 见

经审查,本年度报告符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和实际,同意公开。

      举办单位(盖章)                    

年 检

结 果

年检合格。

宣州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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