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阳江大道闭合段工程建设项目已列入2013年市本级城市规划建设计划,依据市住建委建城函〔2013〕61号文件要求,需征收水阳江大道闭合段(五星段)建设用地范围内土地房屋,为切实保障被征迁农民的合法权益, 保证宣城市水阳江大道闭合段(五星段)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规定,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征收土地及房屋拆迁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五星乡庆丰村和刘福村,需征收土地面积529.79亩;需拆迁房屋90户,拆迁房屋面积15246.75㎡。
二、征收土地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政策
该项目范围内集体土地征收执行《关于调整宣城市城市近期建设范围内集体土地征收有关政策的通知》(宣政〔2012〕66号)规定,地上附属物补偿标准执行《关于调整宣城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被征收集体土地上青苗等地上附属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宣政办〔2013〕13号)规定;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执行《关于印发宣城市城市近期建设征收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宣政办〔2009〕53号)规定。
三、被征地农民的安置办法
(一)本次征收土地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实行货币化安置;
(二)纳入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体系。
具体政策执行《宣城市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实施办法》(宣政办〔2013〕11号)规定。
四、房屋拆迁时间安排
(一)拆迁奖励阶段(60)天。2014年7月14日—8月12日,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交钥匙的,按房产证登记面积或认定合法面积,给予100元/㎡奖励;8月13日—9月11日,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交出钥匙的,按房产证登记面积或认定合法面积,给予50元/㎡奖励。
(二)无奖励征收阶段(10)天。9月12日—9月21日,被拆迁人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腾空房屋交钥匙的,对被拆迁人按征收规定标准予以补偿,不给予奖励。
五、房屋拆迁安置地点及房型
本次房屋拆迁安置在阳德小区,全部为高层,户型为:85㎡、95㎡、11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