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商达环保有限公司公司受宣城景域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编制宣城景域旅游休闲山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要求,现就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宣城景域旅游休闲山庄项目由宣城景域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兴建,项目位于宣城市宣州区狸桥镇,富民水库东侧。项目用地面积约402687m2,工程总建筑面积224057.50m2,总投资约58000万元。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以水库改造及水上活动基地、休闲、度假、健身、疗养为一体的生态旅游山庄等,同时配套建设供水、供电等公用工程。
二、建设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宣城景域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黄总
联系电话:18056323578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情况
评价机构名称:浙江商达环保有限公司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71-86472870
四、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
(一)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1、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果:对富民水库水质环境质量进行监测的结果为水质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水质标准要求,水质良好。
2、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结果:拟建项目区域环境空气中各监测因子浓度可以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及其2000修改清单中规定的排放标准值,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3、噪声现场监测评价结果:项目区域内背景噪声能够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二) 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及其对策
1、施工噪声:施工场地固定的强噪声源组合影响距离昼间在50m左右,夜间在200m左右。工程施工期间, 场界噪声一般不能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所规定的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施工场界外各关心点昼、夜间噪声预测结果超标,夜间施工噪声超标明显,应严格控制夜间施工,严禁中高考期间施工。
2、地表水:项目建设单位应做好施工期水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干粪池干化后用于农肥;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多余废水就地泼洒抑尘;利用地形做好雨水截流工程后,废水不会直接流入附近水体,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3、环境空气:扬尘是施工期主要环境问题,建筑工地扬尘对大气的影响范围主要在工地围墙外100m以内,工地定期对扬尘作业面喷洒水,可最大程度地减少扬尘对周围空气环境质量的影响;室内装修排放甲苯和二甲苯气体周期短,作业点分散,稀释扩散快,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施工期间将产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建设单位遵照建设部139号令《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已制定了相应措施:对建筑垃圾能回填的,尽可能回填利用;对装修中的金属废料回收再利用;对不可回填或利用的,送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项目土石方综合利用后,多余部分清送至城市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往城市垃圾填埋场。因此,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是很小的。
(三) 项目运营期环境影响及其对策
1、地表水: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项目配套建设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一级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富民水库。
2、环境空气:项目使用电和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污染物产生量较少,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汽车尾气经稀释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食堂油烟经内壁式排烟道高空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生活垃圾采取袋装化分类投放,设专用垃圾桶,项目营运后,管理部门加强对区内垃圾的管理,清洁人员及时做到定点清理,保证环境清洁,不会产生恶臭污染。
3、声学环境:项目运营期区域内环境噪声可以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限值。进入项目区域的车辆须禁鸣喇叭,并设立明显的禁鸣牌;在采取隔声措施后外环境交通噪声对本项目的影响不大。
4、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在每个建筑物前设定点密闭垃圾桶收集,定时送往垃圾收集箱,委托环卫部门统一运往城市垃圾填埋场处置,做到日产日清,无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无直接影响。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综合评价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的建设为市民提供了较好的养老场所,将对区域生活质量产生有利影响,对推动当地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具有积极作用,大大提高城市品位。对本项目而言,有益影响大于不利影响。因此,本项目的实施对区域环境的综合影响为有益影响,对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
五、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公示本项目,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内容如下:
1、您对拟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内容的看法和建议;
2、您对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合理化建议;
3、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想法和建议,比如土地利用、资源保护、大气环境改善、环境噪声、环境风险等等;
4、 您对于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如果反对,则请提出反对的主要理由。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方式
即日起,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并将合理化意见和措施落实到项目中去。
公众意见调查的时限:自本公告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收到的公众意见有效,邮件以寄出地邮戳日期为准。
浙江商达环保有限公司公司
2014年7月 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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