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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2014年年度报告书

发布时间:2015-03-27 14:40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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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证第   134170300001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14  年度)

 

 

 

 

 

 

单 位 名 称

宣城市宣州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法定代表人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宣城市宣州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宗旨和

业务范围

负责办理全区婚姻登记。

   

宣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法定代表人

孙丽

开办资金

12(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宣城市宣州区民政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3.7

-41.2

网上名称

宣城市宣州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公益

从业人数

10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已执行

根据宣州区编办办公室宣区编办[2014]17号《关于做好全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2014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就2014年度婚姻登记处公开事项进行报告。 一、法人证书登载事项:名称:宣州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宗旨和业务范围:负责办理全区婚姻登记。住所:宣城市政务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孙丽。经费来源:全额财政供给。开办资金:12万元。举办单位:宣城市宣州区民政局。 二、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内容: 2014年,区婚姻登记处共办理婚姻登记13208对,其中结婚登记9303对。出具未婚和单身证明8305件。积极开展民主考评公共服务单位和支部创先争优活动,不断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本年度,登记处在节假日和特殊纪念日继续安排加班办理婚姻登记。特殊日子启动应急预案,通过网络、官方网站等向社会公示和温馨提示,合理安排登记时间节点,避免拥堵现象。登记处按照民政部要求,开展全国4A级婚姻登记机关达标工作。主动采取入户走访等方法,征求当事人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婚姻登记处党支部还积极开展了创先争优活动,党支部和党员个人向社会公示“公开承诺”,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撰写剖析材料,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形成支部为核心、党员带头、群众参与,努力为群众服务的良好工作氛围。 单位实行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财务报表等由区民政局统一管理。无条例规定的变更登记行为。 2013年度,登记处被区委、区政府授予“文明单位”、2013年市级“青年文明号”、2014年度政务中心“红旗窗口”单位。 无行政诉讼案例。2014年度,未发生有效投诉。 区婚姻登记处机性质为全额财政供给事业单位,核定编制11人,实际人员10人。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收费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4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2013年度,登记处被区委、区政府授予“文明单位”、2013年市级“青年文明号”、2013年度宣州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2013年度“公共服务先进单位”、2014年度政务中心“红旗窗口”单位、 省厅2014年度“业务信息工作优秀单位”。 无行政诉讼案例,未发生有效投诉。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送日期:2015年0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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