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我单位(宣城市仁杰医院)委托,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对我宣城市老年病治疗与康复中心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告,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1、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整体规模占地30亩,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其中门诊、医技、病房为一幢20层综合楼,约4万平方米,康复楼约400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可设置三十余个门诊科室,十二个老年病病区,一个康复中心,设置床位400张。可年接待门诊人次20万人,住院人次1.5万人,成为本地区规模最大、科室最全的老年病检查、诊断、治疗、心里医疗、功能康复为一体的综合性医疗机构。
2、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与现有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根据现状环境监测数据,评价区域内各监测点SO2、NO2、PM10、TSP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硫化氢、氨气未检出,说明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质量良好。评价区域内水阳江水质较好,pH、COD、BOD5、NH3-N、TP、粪大肠菌群监测值单因子指数均小于1,水阳江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根据现状监测结果可知,医院边界噪声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综上,区域环境质量良好。
根据监测报告,现有项目周边空气环境质量良好,硫化氢、氨气未检出;现有污水处理站运正常,出水可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及宣城市敬亭圩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3、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①废气:天然气锅炉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
②废水:主要为职工产生的生活污水以及医疗废水。
③固废:包括一般生活垃圾、医疗固体废物、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等。
④噪声:主要是各设备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
4、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①废气:a. 锅炉废气经收集后通过配套15m高排气筒(1#)高空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中SO2、NOx、颗粒物排放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标准;
b. 食堂天然气燃烧废气和食堂油烟废气通过专用排气管道至楼顶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和食堂油烟产生及排放浓度较低,排放点位于相应楼层的顶部,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能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中型”标准;
c. 项目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产生量较小,经收集后15m高排气筒(2#)高空排放,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标准。
②废水: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废水处理采用二级处理工艺处理后废水预处理后可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同时满足宣城市敬亭圩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接管要求。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级标准排入水阳江,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③噪声:本项目通过采取消声减震,选用低噪音设备,同时利用建筑物隔声屏蔽,加强操作管理和维护,合理布局等噪声控制治理措施后,能有效地降低主要噪声源对外环境的影响,使噪声可达《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④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包括一般生活垃圾、医疗固体废物、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等。生活垃圾由医院收集后送至指定的生活垃圾站,由环卫统一清运;医疗固体废物、污泥均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
5、环境影响报告书初步评价结论的要点
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与当地规划相容;项目总图布置可行合理;采取环评提出的环保措施总体上可使“三废”和噪声达标排放或有效处置,对各环境要素的影响较小,不会因项目建设导致区域环境功能发生改变。项目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情况下,从环境影响角度考虑,则建设项目在拟选地实施可行。
6、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宣城市仁杰医院
联系人:江岩松
联系电话:18156336669
7、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盛
电话:17756329998
8、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
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9、公示时间
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宣城市仁杰医院
2018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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