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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寒亭镇污水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18-08-02 15:33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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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寒亭镇污水治理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中的相关要求,宣州区寒亭镇人民政府委托安徽皖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初步结论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宣州区寒亭镇污水治理工程

建设单位:宣州区寒亭镇人民政府

建设地点:宣州区寒亭镇寒西路与新亭路交口西北侧

占地面积:约10

项目投资:3310.65万元

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工程内容:建设污水厂一座(处理规模2000m3/d)、配套管网一项、一体化泵站(500t/d)一座、一体化泵站(2000t/d)一座。污水厂主要设施有合建式处理池、水解酸化池、AO/MBR合建水池、事故池、辅助用房。

二、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1)工程施工生活、生产废水对水质环境的影响;

2)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

3)施工产生的粉尘与噪声对环境空气及声环境的影响。

2、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工程项目运行后,厂区生活用水、地面设备冲洗水、运输车辆冲洗水排放对地表水体的影响;

2)污水处理设施底部破裂等情况产生的污染源造成的地下水污染。

3)污水处理厂处理设施、厂区外部提升泵站产生的恶臭气体,主要污染物是NH3H2S等臭气,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4污水处理厂的噪声来源于厂内传动机械工作时发出的噪声,有鼓风机、污水泵、污泥浓缩脱水机等产生的噪声,噪声级为70dB(A)90dB(A)左右,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

5厂区内的固体废物主要来自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等,以及厂区人员的生活垃圾,如不妥善处置产生二次污染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施工期

施工期产生的机修含油污水经隔油池隔油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起排入污水厂一期工程处理。

2)营运期

本工程排水环节主要有生活污水、地面设备冲洗水、以及运输车辆冲洗水。生活污水与其他废水一同汇入厂区进水泵站的集水池,然后同进厂污水一并处理。处理后的尾水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类排放标准,进入排水沟,经周寒河,最终汇入青弋江。

2、大气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施工期

项目施工过程中,按《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中相关要求,强化施工扬尘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工地内生活区、办公区、作业区加工场、材料堆场地面、车行道路应当进行硬化处理,施工现场采取洒水、覆盖、铺装、绿化等降尘措施。

2)运营期

本工程易产生臭气的主要工艺单元,如调节池、格栅等工艺单元进行全密封处理,防止臭气的扩散。

3、声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施工期

选取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加强机械、车辆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使其始终保持良好的正常运行状态。

2)运营期

选购低噪声高效的装卸机械、压缩机和泵,高噪声设备采取室内安装基础减震、并安装消声器。本工程产生噪声较大的工艺单元为污水提升泵和曝气风机,采用隔音材料对噪声进行隔离,鼓风机安装的单元采用密闭处理,可将风机产生的噪声降至可达标的范围。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1)施工期

建筑固体废物分类堆放,回收部分和不可回收部分分开,无机垃圾与有机垃圾分开,及时清运。对于施工垃圾、维修垃圾,要求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其中可利用的物料(如纸质、木质、金属性和玻璃质的垃圾等)可由废品收购站回收;对不能利用的,应按要求运送到指定地点。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应采取定点收集的方式。在施工营地设置垃圾桶,按时清运;施工场地内,也应设置一些分散的垃圾收集装置,并派专人定时打扫清理。施工场地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进行处理。

2)运营期

剩余污泥、栅渣属于一般固废,连同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物化污泥鉴定后,如为一般固废则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如为危险废物则委托资质单位处理。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划。拟采取的各项环保措施工程对大气、水、声等要素带来的环境污染控制在较低范围内,各项环保措施经济上合理、技术上可行。因此项目在认真落实本报告书所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看,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您对该项目建设所持态度如何?您认为当地环境污染表现在哪方面?项目施工期的环境影响你能接受吗?您项目采取的各种污染防治措施有何建议?该项目建成后对生活质量的影响表现为哪方面?从环保角度出发,你对本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联系方式

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宣州区寒亭镇人民政府

人:谢主任

联系电话:18056320723

通讯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寒亭镇人民政府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安徽皖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人:李工

联系电话:0551-62611236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开区九龙路与容城路交口东湖高新合肥创新中心45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反馈对本项目在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

 

 

 

 

宣州区寒亭镇人民政府

201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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