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洪林镇人民政府委托安徽通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洪林镇镇区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 环发[2006]28号)要求,现将建设项目第一次公示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洪林镇镇区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建设单位:洪林镇人民政府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宣州区洪林镇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约32.77亩,处理规模为近期2000t/d,远期5000t/d,配套建设污水管网约31.24km,购置废水储调池,水解池布水装置等相关设施。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洪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15956269212
联系地址:安徽省宣州市洪林镇政府
三、环评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安徽通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工
资质等级:国环评乙字第2120号
联系电话:0557-3918536
邮箱:495373921@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依据相关规定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研究相关技术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进行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确定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制定工作方案;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监测与评价,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分析与评价;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并给出污染物排放清单,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的目的是收集工程影响范围内的民众对项目建设的观点、要求和愿望,公众如果对项目或环评工作的工作程序及工作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项目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如想进一步了解工程内容、对本项目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与项目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
宣城市宣州区洪林镇人民政府
安徽通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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