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件精神,现开展宣城市顺峰石灰石矿宣州区半山矿区年产30万吨熔剂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宣州区半山矿区年产30万吨熔剂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技改扩建项目
2、项目性质:改扩建
3、建设单位:宣城市顺峰石灰石矿
4、建设地点:宣州区狸桥镇
5、项目基本情况
宣城市顺峰石灰石矿采矿许可证由宣城市国土资源局宣州区分局颁发,采矿许可证号为C3418022009077220050518 ,有效期限有效期自2014年4月20日至2015年04月20日,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制灰用石灰岩;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开采标高:+64.97m~+92.97m;矿区面积:0.0188km2,采矿权范围由10个拐点坐标组成。
宣城市顺峰石灰石矿为了合理开发利用石灰岩矿,报经宣城市国土资源局宣州区分局同意《关于调整矿区范围的函[宣州区国土资函(2015)1号]》,拟变更采矿权范围,调整后的矿区范围由4个拐点圈定。调整后矿区面积为0.0435km2,开采标高为+94m-+0m,生产规模为30万吨/年。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宣城市顺峰石灰石矿
联 系 人:潘总
电 话: 13915888098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环评工作程序为:环评前期准备阶段、现场调查与监测阶段、环境影响预测评价阶段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阶段。主要工作内容包括:项目概况、区域环境概况、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保护措施建议及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等。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主要针对以下事项征求公众意见:对环境质量现状的满意程度、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对本项目建设支持与否的态度、对本项目环保措施的建议和要求等。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请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反馈对本项目在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
公告单位:宣城市顺峰石灰石矿
2018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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