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宣州区、绩溪县获得首批“安徽省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
近年来,我市扎实开展“法治宣城”、“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进一步推动了党委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和公民法律素质与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推动了地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据了解,此次省依法治省办下发了《关于开展首批“安徽省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制定了80条标准,明确了评选条件。受表彰的县(市、区)对照标准自行申报,由省依法治省办审核,经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领导同意,公示后产生。(利成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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