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单位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特向社会公示,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宣州区水东镇龙泉湖水库新建工程;
建设地点:宣州区水东镇庙沟村;
建设类型:新建;
拟建项目概况:工程占地140.9亩,其中永久占地107.9亩,临时占地33亩。工程主要由大坝、溢洪道、放水涵组成。溢洪道为开敞式,堰型为实用堰,位于大坝左坝肩。工程规模属小(2)型,工程等别为Ⅴ等,大坝、溢洪道、放水涵等主要建筑物为5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临时建筑物为5级。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宣城市宣州区水东镇人民政府
地址:宣州区水东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杨俊
联系电话:0563-3030295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名称:安徽文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宿松路4792号水木园7幢2303室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0551-63500305
电子邮箱:3756705280@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链接方式,直接通过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获得,具体网址: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级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以及邮寄信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请在公告后10个工作日内,将您的意见及时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
宣州区水东镇人民政府
2023年03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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