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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我省“小水电清理整改打折扣”问题整改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2-05-10 15:44 来源:区政府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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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验收相关要求,2022年4月1日,我区对小水电清理整改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验收。

一、基本情况

2018年水利部等四部委《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强小水电生态流量设施改造和监管。2020年,安徽省上报清理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督察发现,省水利部门放松工作要求,全省保留的758座小水电站中,仅7座安装流量计,其余小水电站仅依靠视频或图像监视,对下泄生态流量无法定量监管。其中涉及我区境内需整改电站3座。

二、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 10月,宣州区委托海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制了《宣州区小水电清理整改“一站一策”实施方案(修编)》和《宣州区水电站生态调度运行方案》,并通过专家审查,《宣州区水电站生态调度运行方案》经区水利局、区生态环境分局批复。截止2022年3月,我区对照实施方案,完成了全区小水电清理整改。

三、县级验收情况

2022年4月1日,区小水电清理整改领导组组织区水利局、区发改委、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开展区级验收。经现场核查,宣州区按照整改方案编制了《宣州区小水电清理整改“一站一策”实施方案(修订本)》及《宣州区水电站生态调度运行方案》。全区3座小水电站均按照方案要求完成整改。同意验收,并申请市级销号。

详情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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