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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三个坚持做好村居调整工作

发布时间:2021-04-26 10:54 来源:宣州区民政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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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按照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利于管理的原则,通过三个坚持统筹城乡融合发展和区域协调,加强村、居调整工作。

一、坚持强化组织领导。始终坚持党建引领,强化各级党组织对村居设置、村居合并、村改居等工作的领导,强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体责任,科学制定调整方案。村级党组织提议、党员大会讨论的程序,村(居)委会组织落实,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做好宣传,形成村居调整工作良性、和谐的氛围,确保调整工作顺利实施。

二、坚持依法依规操作。区、乡、村三级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关于村、居设置、规模调整的规定,区民政制定工作清单,主动服务乡镇街道,强化对调整工作的指导。乡镇街道党(工)委按照清单和流程图组织实施。村(居)通过党组织会议、村居自治组织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会议、村民协商议事会等形式把调整意图、目的和意义传达到位,思想统一到位。由于依法操作、程序规范,在已开展调整工作的村、居,群众投票赞成票比例均达到100%。

三、坚持科学合理调整。一是科学谋划。调整工作坚持有利于村和社区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减轻行政成本和减轻基层负担,把调整作为推动经济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谋划、实施,不搞“一刀切”和“大合拢”,坚持循序渐进成熟一个调整一个。二是尊重群众意见。坚持“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村(居)党组织在征求群众意见基础上充分酝酿提出意见,党组织和村(居)委会共同商议,党员大会讨论同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形成决定,决议公开和实施结果公开,党员干部、村(居)民全程参与村居调整工作,“阳光作业”。三是广泛征求意见。区民政局发放征求意见函,广泛征求区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教体局、公安局、财政局等区直单位意见和建议,确保调整更加科学、规范、合理。区民政局在拟调整村、居组织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听取乡镇街道、村(居)党员代表、群众代表、党建指导员、老村(居)干部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高调整工作的科学性。

目前,宣州区已完成1个小区的社区事务管辖整体划转、1个村改居,正在办理1个村改居和两个村(居)合并工作,调整工作有序推进。(作者:朱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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