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 200 万件汽车配件新建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安徽池惠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宣城高新技术开发区安国东路 7‐A 号;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 12000 万元。
建设内容及规模:规划总用地面积约 20515 平方米(折合 30.77 亩),项目
建设规模为年产 200 万件汽车配件,其中门扶手面板 40 万件、门板装饰板 40
万件、仪表台装饰件 5 万件、门拉手开关控制面板 8 万件、格栅装饰件 22 万件、 BC 立柱 30 万件、房车内饰件 0.8 万件、门板装饰件 34 万件、仪表台装饰件 17 万件、标牌(Logo)内饰件 3.2 万件。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
建设项目施工期的影响主要来自施工固废、施工噪声等。建设项目运行期的影响: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水帘废水、转印废水、水洗废水、循环冷却定期排水等;废气主要为注塑车间注塑废气,皮革包覆车间成型废气、真空贴合废气、手工贴合废气、喷胶废气、烘干废气,IMD 成型车间丝网印刷废气、油墨干燥废气,涂装车间调漆废气、喷底漆废气、流平废气、底漆烘烤废气、喷面漆废气,房车改装配件车间切割废气、雕刻废气;固废主要是一般工业固废,废胶渣、废过滤棉、废漆桶、废漆渣、废膜渣、污泥和废活性炭等危废、生活垃圾等;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各种生产机械运行噪声,源强约为 75~90dB(A)。
废水处理措施: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水帘废水、转印废水、水洗废水经过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废水和循环冷却废水一起,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中三级标准后接管宣州区污水处理厂,经 宣州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 B 标准后排入水阳江。废水处理措施总体可行。
废气处理措施:喷胶废气经干式喷胶柜收集后,和其他废气(注塑废气、皮革包覆车间其他废气)一起进入“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DA001 排气筒排放。喷漆废气采用“水帘式漆雾净化系统+水气分离器”后,和其他废气(涂装车间其他废气)一起进入“CO 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通过 DA002排气筒排放。房车改装配件车间切割废气、雕刻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DA003 排气筒排放。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表明,在废气处理措施装置正常运行的情况下,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周围地区空气质量影响很小,不会造成区域空气环境质量下降和环境功能的改变。
噪声处理措施:项目高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振等措施有效治理措施,本工
程的厂界噪声均可满足排放标准。
固废处理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固体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可
确保危险固废的无害化处理。一般固废和生活垃圾由环卫统一处理。本项目不会
产生固体废物的二次污染环境问题。
综上可知,本项目对建设期和运行期所排放的污染物均采取了有效的污染控
制措施,可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建设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建设项目拟采取有效的污染控制措施,建成后三废
可以实现达标排放,可以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实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在采取以上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
众,征求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征求范围。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见网络链接),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
期为准)、传真、电子邮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并请
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安徽池惠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总
联系电话:0563‐3023651
联系地址:宣城市水阳江大道和昭亭路交叉口东北角
(2)编制单位联系方式评价机构名称:南京艾力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街道龙湖紫都城 1 栋 1305 室
联系人:甘工
联系电话:025‐86658253
Email:nj_ailichen@163.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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