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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泉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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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古泉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16:56 来源:古泉镇人民政府 字体:[ ]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2号)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宣州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古泉镇党政办联系(地址:宣城市宣州区古泉镇古泉大道,电话:0563—3753054,邮编:242074)。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根据国家、省、市、区相关工作要求,围绕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工作,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依法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按照上级行政机关的部署,结合本镇实际,不断增加主动公开的内容,积极开展政务公开、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全年通过网站平台主动公开政府文件、政府信息610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我镇继续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义务,不断完善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截至目前,我镇未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我镇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任务来抓,并按照上级的相关要求,对规范性文件和办事指南栏目进行了整理规范,保障全镇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我镇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按照法定时限进行实时更新,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有效信息。高度重视后台网民留言问题,抓实抓细日常问题整改,不断提高工作实效,提升政府公信力。

(五)监督保障方面。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要求,明确公开内容、方式和程序,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意见建议结果。严格接受政务公开领域从业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确保政务公开落到实处。严格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注重工作考核,充分运用巡查考核手段,加强过程监测和年度考评,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扎实。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注重个人隐私信息的保护,保证监督,做到了制度规范、审核严格、回复及时,符合上级相关要求。2023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无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的形式比较单一,对于涉及人民群众切身相关的利益问题的政策性文件公开较少;二是政务公开力量薄弱,负责信息公开的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升,队伍建设还需配齐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力度。以社会需求、群众关注为导向,选择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作为突破口,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继续强化信息内容更新;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重视干部职工理论知识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切实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重点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和热点事项,积极推进重点信息公开,及时发布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信息,让群众获取信息更加便捷,并不断加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要求。

(二)财政资金公开。财政资金公开是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重要举措,是强化社会监督的有效途径。我镇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领域信息。同时,积极查漏补缺,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提高财政透明度,不断提升预决算信息公开质量。

(三)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