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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16:29 来源:宣州区乡村振兴局 字体:[ ]

宣州区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2号)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宣州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区乡村振兴局联系(地址:宣城市鳌峰东路178号区政务中心南三楼区乡村振兴局,电话:0563-2701280,邮编:2420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宣州区乡村振兴局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重点工作和回应群众关切热点,全面加强乡村振兴领域信息公开,充分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作用,助力推动我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开新局、乡村振兴上台阶。

(一)主动公开。根据全国、省、市、区政务公开有关文件精神和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域信息公开事项目录的通知》相关要求,扎实推进本部门信息主动公开工作。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204条,其中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76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8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度,宣州区乡村振兴局暂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办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1.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严格落实“三审制”,确保信息公开的真实性、科学性、有效性。2.根据宣州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我局对2023年度规范性文件开展认真审查,我局全年无需要进行备案的规范性文件,无修改类规范性文件目录、失效类规范性文件目录、废止类规范性文件目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人员兼任承担。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平台有“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xuan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板块及“宣城市政府网站集约平台”(http://10.170.158.147/),我局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倡导社会公众关注和参与。

(五)监督保障。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宣城市宣州区乡村振兴局联系(地址:宣城市鳌峰东路178号区政务中心南三楼区乡村振兴局,邮编:242000,电话:0563-270128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信息公开内容不够细致规范;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加强。

整改举措及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严格落实“三审制”,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审查、更新维护、考核评估、舆情监测与处置等工作制度,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二是强化利用政务新媒体、宣传专栏等渠道,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从有利于群众尤其贫困群众查阅的角度,科学合理设置相关栏目,扩大贫困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三是强化业务培训,积极参加政务公开相关业务培训,加强政策学习,提升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聚焦国家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新导向新要求,严格对照最新权责清单,加大基层“两化”领域主动公开力度,常态化做好栏目的维护和更新,加强政策宣传与解读回应,确保惠民举措落地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