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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桥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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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朱桥乡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09:54 来源:朱桥乡人民政府 字体:[ ]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2号)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3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宣州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朱桥乡党政办联系(地址:宣城市宣州区朱桥街道朱桥乡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563-3641081邮编:242000

一、总体情况

2023朱桥乡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系列决策部署,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力度和时效,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

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坚持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动态内容随时公开,按规定时效、方式、流程对政务信息进行了公开。全年公开政府信息550条。发布信息涵盖乡村振兴、资金管理、农业产业、政策法规、部门文件、人事信息等内容。对涉及财政专项资金栏目,定期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对涉及群众关心的医疗、养老、民政等信息主动公开、主动回应群众关切。2023朱桥乡严格按照《条例》及上级政府的相关规定、有关文件精神,采取切实可行工作方法,推进朱桥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信息公开及时、真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3年朱桥乡人民政府办公室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依申请公开办理的各项工作要求,严格规范办理的各项程序,落实各项办理制度,扎实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23年,我乡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未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1.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做好政府信息发布前的规范管理工作,同时统一政策文本发布格式,对政策文件原文、发文字号、成文日期、发布日期等内容进行规范,同时按照WORD和PDF格式提供网络下载功能。

2.依法落实信息公开。根据市、区的要求,不断细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生的变化作出更新、说明。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始终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办事、政民互动”原则,积极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开展政府网站(含政务新媒体)建设。严格按照区信息中心要求,安排专人定期更新信息公开网站,对检查出来的问题逐一整改;通过规范推进决策公开、扎实推进执行公开、积极推进结果公开、大力推进管理公开、全面推进服务公开,为群众提供及时全面准确的政务信息服务。

(五)监督保障方面

2023年我乡按照上级政府要求规范发布公开信息,未出现责任追责情况。

1、工作考核。我乡按时按照上级反馈第三方评估测评结果及时对接上级部门,将出现问题原因进行总结并传达到政府办,督促问题整改。

2、社会评议方面。我对涉及重大决策方面事项征求群众意见,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同时对群众隐私信息采取了保护措施,对于群众敏感信息做了相关处理,切实保护了群众的隐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朱桥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未做到“及时有效”。部分部门具体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信息公开存在滞后性;二是未做到“应公开尽公开”,部分材料线下公开多,线上公开少,信息公开存在选择性。下一步,我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和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镇重点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切,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制度机制为基础,以平台建设为载体,继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其他情况

发布相关政策解读,深度回应关切,确保每解读一项政策,公开具体承办单位、承办科室、承办负责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方便群众获取。报告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以及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