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朱桥乡人民政府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朱桥乡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宣州区朱桥乡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1 09:32 来源:朱桥乡人民政府 字体:[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宣州区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特向社会公开2022年度宣州区朱桥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朱桥乡党政办,联系电话:0563-3641081。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朱桥乡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制定完善了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加快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实效。一年来,朱桥乡本着“实事求是、政务公开”的原则,把政务公开与政府各项工作联系起来,突出政策解读、重点领域等民生事项,积极回应关切,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

今年新增或调整了公开目录,对已合并村部公开信息栏进行合并,调整部分公开项目更新周期。我乡认真组织收集政务公开内容,严格执行审核制度,既要求数量,又要求质量,在政务公开平台发布信息493条,在决策公开中,充分落实重大决策预公开机制,对涉及重大民生工程、重大政策措施等,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在执行和结果公开中,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和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目标任务按月或按季进行督查通报。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2年度我乡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1项,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未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注重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严格按照每一栏目的要求,每月或每季度进行公开。二强化信息发布后的监管,定期对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目录日常内容进行更新、复核及纠错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无错别字、无效链接和涉及意识形态等方面的问题。三是注重信息审查,严格填写政府信息公开审查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根据区政务公开办统一安排,设立五公开、重点领域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社会保障、美丽乡村等41个专题专栏,方便群众查阅政府信息。二是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着力打造高效、便民的政务公开新平台。三是利用各村村务公开栏进行公开,使村民及时了解乡党委政府的相关政策。


(五)监督保障方面

1.工作考核

我乡严格按照上级反馈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测评结果及时对接上级部门,对评测结果内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将问题原因进行总结。

2.社会评价

我乡对涉及重大决策方面事项群众公开并征求意见,确保群众对重大决策事项的知情权。同时做好群众隐私信息保护措施,对群众敏感信息做隐藏、不对外公开处理,全力保护群众的隐私安全。

3.责任追究

2022年我乡未出现被上级追责情况。

4.明确工作目标。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文件,将工作任务进行逐项分解,明确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5.加强《条例》学习宣传贯例。积极参加主管部门举办的业务培训,组织全镇机关干部专题学习《条例》,修订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善依申请公开栏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需进行公开的内容出现更新不及时,公开信息不足。二、部分公开项目发布内容较少,内容较为单一。三、发布内容缺失信息,出现错别字情况。


(二)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提高工作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对公开内容进一步深化加强政务公开政策学习,认真抓好落实做到信息公开栏目齐全、更新及时、更实用,以更好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加强业务指导推进工作落实,做到信息公开栏目齐全、及时、准确。及时回应解答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好政策解读充分发挥出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