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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洪林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08:16 来源:洪林镇人民政府 字体:[ ]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2号)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宣城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洪林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联系(地址:宣州区洪林镇街道洪林镇人民政府,邮编:242053,电话:0563-346518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今年我镇具体安排,准备充分,为更好完成,更加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加大便民服务力度。强调政务公开工作的公正公开、便民、廉政、勤政的原则,使广大人民群众清楚的了解到政策和方针,以及群众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情况。进一步扩宽了政府与人民群众的交流渠道,让群众办事有规可循、有理可讲。2023年我镇共公开信息548条,通过宣城市网站集约化管理平台等方式点击量达到82512人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镇本年度收到依申请公开一条,没有收到因为政府信息公开收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结合工作实际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小组统筹协调、监督调度职能,提升政府网站和信息公开平台运维管理水平。落实政府网站主管职责,建立责任到人、层级监督的推进保障机制,加强对业务工作人员培训和管理,对府网站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巡查检查,形成闭环管理,确保政策解读、平台建设、常态化监测等工作顺利开展。严格落实保密审查要求,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发布“三审三校”“先审后发”机制,确保所发布的信息是按规定主动公开且信息内容准确无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进一步完善洪林镇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完善政务公开体系。注重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日常更新和管理,及时更新工作动态等栏目,努力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和标准化。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建立多渠道、立体化的政务公开平台体系。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提升了政务公开信息化保障水平。为群众提供及时全面准确的政务信息服务。

(五)监督保障方面

1.工作考核

我镇按时按照上级反馈第三方评估测评结果及时对接上级部门,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认真执行,并始终做好保密工作,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不发生失泄密问题。

2.社会评议

我镇对涉及重大决策方面事项征求群众意见,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做好监督工作。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充分保障公民知情权。本年度社会评议情况良好,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 

3.责任追究情况

2023年我镇未出现被上级追责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前仍然存在部分职能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政策解读质量和效果不佳、公开内容不精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政策解读工作。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开展重要政策的宣传解读,提高政策解读的质量和效果。

二是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处理信息的能力,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是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的内容细则以群众关心的,公共利益大的作为首要,逐步推进完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持续加强民众关心的重点内容的及时发布,不断改进信息公开的工作质量主动做好各类规划主动公开。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