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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林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23-01-30 09:45 来源:洪林镇人民政府 字体:[ ]

洪林镇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22年以来,洪林镇在区政府办的精心指导下,认真围绕重点工作和年度目标任务,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扎实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我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2211日至20221231日。若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洪林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联系(地址:洪林镇镇人民政府,邮编:242000,电话:0563-346518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今年我镇认真组织收集政务公开内容,严格执行审核制度,既要求数量,又要求质量。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过程中,本着“规范、明了、方便、实用”的原则,根据我镇的实际,突出重点,创新形式,充分落实重大决策预公开机制,对涉及重大民生工程、重大政策措施等,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在执行和结果公开中,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和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目标任务按月或按季进行督查通报,对重大决策执行后的效果广泛听取群众和其他组织的意见,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2022年我镇共公开信息495,通过宣城市网站集约化管理平台等方式点击量达到112990人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镇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未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依法落实信息公开。根据市、区的要求,不断细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生的变化作出更新、说明。建立健全审核制度由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所公开的内容进行审核。把关后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准确把握公开范围、形式和时限,并及时报党委政府审定,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有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始终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办事、政民互动”原则,积极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开展政府网站(含政务新媒体)建设。严格按照区信息中心要求,安排专人定期更新信息公开网站,对检查出来的问题逐一整改;通过规范推进决策公开、扎实推进执行公开、积极推进结果公开、大力推进管理公开、全面推进服务公开,为群众提供及时全面准确的政务信息服务。

(五)监督保障方面

1、工作考核。

我镇按时按照上级反馈第三方评估测评结果及时对接上级部门,将出现问题原因进行总结并传达到政府办,督促了问题整改。

2、社会评议。

我镇对涉及重大决策方面事项征求群众意见,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同时对群众隐私信息采取了保护措施,对于群众敏感信息做了相关处理,切实保护了群众的隐私。  

3、责任追究情况

2022年我镇未出现被上级追责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相比2021年取得了一些进步,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政务公开宣传范围有局限性,不够便民,不能满足村、组农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二是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还有待加强,有关部门应组织培训;三是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引导村、组农村群众正确认识并使用信息公开这种新兴的政府服务职能。

二是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处理信息的能力,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工作,定期进行检查,提高信息公开率,保证及时更新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