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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招商合作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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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招商合作服务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8 15:31 来源:宣州区招商合作服务中心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将宣州区招商合作服务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21月1日至2022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工作规范,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行为,着力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切实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截止2022年底,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各项工作均顺利开展。

(一)推进主动公开

按照《条例》要求,我中心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2022年通过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部门文件、规划计划、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财政资金、政策解读等各类信息141条。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

我中心2022年没有受理政府信息申请情况、没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

政务公开信息经保密审查后及时予以发布,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大在新媒体上信息公开的力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信息程序,落实责任到人,全环节夯实工作基础。

(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优化、更新信息公开目录,有效梳理我中心相关数据和信息并及时上传,确保群众获取信息更便利。

(五)做好监督保障 

根据《条例》要求,健全信息公开考核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与准确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中心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有待进一步改善。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个别栏目内容比较单一,信息内容质量待提升,更新频率不高;二是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力度不够,业务培训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增强信息公开意识,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力度,及时主动公开。二是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与分工,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我中心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