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区强化综合执法,开展重型自卸货车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
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区交通运输局会同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等单位建立专项行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实施方案,明确部门职责,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实行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并组织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整治督查。
全面协同摸排。根据方案时间节点要求,各部门采取日常排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货车生产企业、车辆检验检测机构、货车销售企业、货车维修企业等进行全面摸排。查准摸清涉及重型自卸货车分布情况。在查清底数的基础上,专项整治行动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加大宣传力度,建立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整改措施、监管部门和具体责任人,集中开展整治。
加大日常监管。对汽车生产、销售、维修和检验检测等企业机构加大监督检查,依法依规查处生产、销售、使用“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车辆等违法违规行为。从严管控货物源头、工地源头,加强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巡查,不定期开展执法抽查和联合执法,依法查处非法改装车辆超限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截至目前,全区共摸排79家企业,重型自卸货车901辆,发现非法改装车辆1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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