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0〕55号)精神,宣州区围绕试点领域,对照公开标准指引,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认真梳理公开事项,积极公开各类信息,全面推进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集中展现工作进展,促进工作交流,特开设宣州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题。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要求,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公开平台建设等工作,持续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制定本实施细则[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