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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0〕55号)精神,宣州区围绕试点领域,对照公开标准指引,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认真梳理公开事项,积极公开各类信息,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集中展现工作进展,促进工作交流,特开设宣州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题。

公开领域

政策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2026-08-26

国办发〔2020〕5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详细]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旅游领域基层政务公开2024-03-0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有关要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部署,文化和旅游部研究制定了《[详细]

工作推进

乡镇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