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0〕55号)精神,宣州区围绕试点领域,对照公开标准指引,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认真梳理公开事项,积极公开各类信息,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集中展现工作进展,促进工作交流,特开设宣州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题。
2025年,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以更高质量政务公开服务中心工作,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详细]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宣城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