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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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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水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5 16:53 来源:宣州区水利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可在宣州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宣州区水利局联系(地址:宣城市鳌峰东路178号区政务中心北11-12楼,电话:0563-3023224,邮箱:1455849724@qq.com,邮政编码:2420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宣州区水利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紧紧围绕省、市统一部署和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全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两化”信息公开,积极扩大基层政务公开受众面,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等方面开展工作,着力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实效性、针对性,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宣州区水利局累计主动公开各类信息418条,所有公开信息均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4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我局明确专门机构,安排专人负责网站信息发布和管理,严格规范信息公开操作程序,不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和规范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严格遵守“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按照省、市、区统一部署,进一步规范和优化了我局网站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完善政务公开内容,促进政务公开透明化,提高了水利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

(五)监督保障方面。

以健全制度建设为保障,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依申请公开会商机制,全面落实监督岗位责任;对内容更新不及时、或存在表述不规范等问题,迅速进行整改,不断提高运营管理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形式过于单一,政策解读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改进: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务公开人员配备,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提升解读质量,拓展政策解读视角,提高政策传播率。二是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政策、举措及工作成效等内容公开的还不够全面。改进: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水利行业政务公开透明度和行政效能,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重点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一是夯实公开基础。截至2024年底,宣州区水利局累计主动公开各类信息418条,人事信息、提案议案、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清单、财政预决算等信息均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所有公开信息均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向社会公布。二是重视基层政务公开“两化”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工作。根据区政务公开办要求,切实加强对错敏信息、空白栏目等监测排查,发现问题即查即改。三是提升公开水平。积极参加区政府组织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会议及业务培训会,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管理工作水平。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定期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提醒,主动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

(二)信息公开费用收取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