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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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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统计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6 12:52 来源:宣州区统计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可在宣州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宣州区统计局520办公室联系

(电子邮箱xzqtjj3022967@163.com,联系电话:0563-3022967,邮政编码:242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4年,区统计局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媒介,积极公开政府信息,确保社会对统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围绕法定公开内容,公开基本决策信息。及时公开内设机构的设立调整、领导分工、人事任免等信息;公开部门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如:2023年度部门决算和2024年度预算,“三公”经费、专项经费使用及部门项目等情况;公开局权责清单目录,包括行政处罚一类3个事项;公开与统计相关的政策法规,包括与统计相关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工作制度与规则、政策解读等等。全年区统计局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577条,其中本级信息公开栏目548条、重点领域栏目29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及时公布和更新信息公开等信息。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接收、审查、办理、答复程序,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答复及时、记录清晰、存档完整。2024年,区统计局收到1条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按照要求予以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2024年,区统计局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持续做好信息审核,规范发布流程,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发布“三审制”制度,及时、严格、有效、完整做好需主动公开信息及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工作。同时,常态化开展敏感词汇、错别字、无效链接、涉及个人隐私等政府信息排查工作,对排查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四)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网站建设。通过区政府网站等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对局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二是加强网站日常管理工作。认真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各个栏目,及时防范和处理信息公开超时、预警等情况,确保及时在栏目公开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为进一步规范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区统计局持续在机关内部强化政府信息工作研究部署,积极组织全体统计干部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内容,切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考核,全面提升局工作人员政务公开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更好地推进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并自觉接收群众监督评议。2024年,区统计局未发生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行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政策解读水平有待提高。二是政务公开的时效性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重点领域信息质量有待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能力有待提高。

(二)具体解决办法及改进措施

 下一步,区统计局将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巩固好工作成果,努力做好以下几点:一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形式,多样化加强政策解读。二是立足实际,及时整改、认真对待测评;对标整改落实,定时定期对本局政务公开栏目进行自查;及时补缺补差,规范调整,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实效。三是时刻加强政务公开有关政策的学习,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注重重点领域信息质量的提升,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

2024年度,区统计局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重点围绕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特别是统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两化工作,加强工作调度,全面加强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对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全面排查,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督促责任科室及时更新、补充完善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