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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洪林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6 11:49 来源:洪林镇人民政府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宣州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洪林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联系(地址:宣州区洪林镇街道洪林镇人民政府,邮编:242053,电话:0563-346518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今年我镇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常态化发布。结合工作实际,截止2024年12月31日,我镇共公开信息530条,通过宣城市网站集约化管理平台等方式点击量达到162331人次。发布内容涵盖政策法规、决策、管理和服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监督保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内容,极大的方便了群众通过政务信息公开全面了解相关业务和政策。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镇本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没有收到因为政府信息公开收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今年我镇持续落实政务公开审查制度。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发布“三审三校”“先审后发”机制,确保所发布的信息是按规定主动公开且信息内容准确无误。对于政务公开发布的信息明确责任到人,发布信息先由信息编撰人初审,再由科室负责人复审,最后由分管领导终审,重大信息经由部门主要领导审核后发布。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完善了政务公开协调机制和信息发布工作制度,对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各项工作做到实处。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进一步完善洪林镇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完善政务公开体系,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对群众所关心的热点问题重点关注,结合我镇工作职责,在网站上积极宣传最新政策,积极公开工作动态。并探索运用政策简明问答等方式,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真正让群众看得看得懂、用的上、信得过。确保热点问题及时公开,及时回应。

(五)监督保障方面

1.工作考核

我镇按时按照上级反馈第三方评估测评结果及时对接上级部门,严格按照要求执行,及时整改。并始终做好保密工作,每日定时检查,确保发布信息内容及时、准确严防出现信息表述错误,错链,网页无法打开等问题。

2.社会评议

我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按照政务公开有关要求,及时更新政务公开相关规章制度,并将规章制度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本年度社会评议情况良好,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 

3.责任追究情况

2024年我镇未出现被上级追责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前存在信息公开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

我镇继续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大对信息工作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信息公开、政策解读能力,不断充实和丰富网站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洪林镇持续加强民众关心的重点内容的及时发布,不断改进信息公开的工作质量,主动做好各类规划主动公开。  严格落实“三审”制度,不断强化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让群众更加了解政策,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